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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0万人将涌入直销行业,直销即将大爆发 不管你做不做直销,我建议你都看一下

style="text-indent:2em;">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你认为要不要取缔直销这类行业,为什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你认为要不要取缔直销这类行业,为什么以及为什么不建议直销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直销”为何越做越穷
  2. 直销问题层出不穷,该不该被取缔
  3. 你认为要不要取缔直销这类行业,为什么
  4. 为什么有些人把合法直销当传销为什么有些做直销的人失败了

“直销”为何越做越穷

自己没有做过直销。给出的答案只能做参考。

首先我对直销的模式有大概的了解。像是一种金字塔形式的销售模式。你找a、a找b、b再找c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下面的abcde…都是你的客户。他们所有的销售份额你都会有所提成。最后的模式就是你坐在金字塔的顶端,什么都不用做,下面的人就帮你赚钱。关键是abc这些客户你都得先从熟悉的人开始。但是直销的有些品牌并不是特别的知名。不像安利之类。这样推广起来就特别的难。难免销售人员在向自己周围的人推销自己的产品的时候,夸大自己产品的质量。导致现在很多人听到“直销”,都把它当成是“传销”。其实安利的这种直销模式,在国外是非常有名的,而且也是很奏效的。在国外,别人会因为自己是一个安利的直销人员而感到自豪。在中国就不一样了。国情不一样。就像保险业在中国一样,人家一听到做保险的就避而远之。保险本身没有错误,这是保险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销售人员只讲保险好的部分缺点从来不讲。导致很多售后的问题出现。然而对保险不再相信。悲哀。所以我们在中国做直销不好做。往往熟悉的人,碍于面子,第一次从你那买点直销产品。接下来就没有后文了。这样金字塔始终干不成。只能做成小土堆。最后连土堆都没有变成平地。是难做啊。

个人建议。如果你不是一个超级销售强手。直销就做一个副业,练练自己的交际能力。销售水平。能有好的成绩最好,没有也不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

个人拙见,仅作参考。

直销问题层出不穷,该不该被取缔

从宏观层面分析直销行业它是时代发展趋势的产物~只能是越来越规范取缔?呵呵不存在的!大家想想改革开放几十年那个时代发展初期阶段都存在于各种问题都要解决!80年代下海经商多数人认为是投机倒把,不务正业受人鄙视??!个体户行业随着国家政策逐步完善走向正轨!人民由鄙视眼光转向为羡慕眼光!90年代的股票行情……2000年至今的房地产和互联网都经历初期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问题去解决问题这是正确处理方法!这些行业中没有一个行业倒闭了,回顾一下而是更加完善更加健全了!

直销行业也是如此,直销随着互联网的愈加成熟,从宏观角度分析来看传统的代理模式机构已经不适合此时代的发展方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包括直销行业必须从新改革成为符合新时代发展的需求!仅限于个人看法欢迎??????大家说说自己的想法!

你认为要不要取缔直销这类行业,为什么

强烈呼吁取缔直销,直销是传销滋生温床,直销太难管理和监督,太容易宣假产品和宣传,洗脑拉人头,跟本不适合我国国情!直接取缔该商业模式,还我国百姓太平。

为什么有些人把合法直销当传销为什么有些做直销的人失败了

这个问题特别好,虽然我个人不是专业从事打击非法传销,但是对于直销和传销也算是有一定的了解,在此谈一谈我的看法,抛砖引玉,也希望广大网友批评指正。

从刑法上界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罪与非罪,其实也就是区分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标准,有如下四条考量因素

应区分拉人头传销与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虽然二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是仍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从是否缴纳入门费上看,多层次计酬的销售人员在获取从业资格证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而拉人头传销需要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否则不能得到入门资格;二是从经营对象看,多层次计酬是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商品定价基本合理,而且还有退货保障。而拉人头传销根本没有销售,或者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主要是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上,多层次计酬主要根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奖金,而拉人头传销主要取决于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和新成员的高额入门费;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多层次计酬直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而拉人头传销组织则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会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

非法传销活动本身就有两大类,第一种是无产品的纯粹的传销活动,比较典型的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以投资加盟为幌子,而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其所宣称的“项目”,向加入者宣传的“项目”本身就是虚假的,要么是借他人的项目做宣传,要么就是搞一个空壳来欺骗加入者,而第二种是用“产品”做幌子,也就是第二条中所说的“道具商品”,这种道具商品的核心问题是——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

我们都知道,即便是正常销售的商品,定价时也是有利润空间的?一般来说,除了生产商品本身的原料价格以外,还包括生产成本、研发投入、宣传投入、运输成本、缴税成本、品牌价值等等,而利润空间基本上来自于一些不存在市场公认价格的项目,比如品牌价值、稀缺性等等,总之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品的定价不可能完全贴合原材料成本,拿耐克鞋来举个例子,做一双和原厂耐克鞋的质量一样的运动鞋,大概200块钱就够了,但是为什么耐克要卖到1000多甚至几万块呢,主要是品牌支撑了他的价格,消费者也不会认为耐克鞋的定价不合理,一些特别贵的鞋款,本身还限量,又附加了稀缺性,这些因素都提高了商品最终的销售价格,那么商品定价是不是合理,其实最终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假如定价不合理,就会被市场抛弃,耐克生产的鞋里面,也有一些卖的很不好的,就是因为大家认为定价高了,不愿意去买。

我有个同学,以前在安利公司上班,他和我讲过,安利卖的蛋白粉和药店里面出售的蛋白粉,其实二者效果差不多,而安利蛋白粉比药店蛋白粉价格高出几十倍,这算不算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呢?其实不算,因为安利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去研究,让蛋白粉如何更好吃,在其中添加了很多其他成分,并且进行大规模的品牌宣传,支撑其价格的核心要素早就不是保健作用了,而是消费者的认可度,同样是蛋白粉,安利的更好吃,品牌更有名气,甚至包装更精美,这些消费者的认可,都成为支撑其定价合理性的理由。

应该说,今天整个保健品行业的商品价格都是被市场中的“消费者认可度”支撑起来的,毕竟保健品本身的生产研发成本在整个定价中所占的比例是很低的,也正是因为“消费者认可度”的存在,使保健品可以实现高额溢价,市场经济,企业享有定价的自由,只要消费者认可,这种定价就是合理的。

但是在非法传销活动中出现的“道具商品”,都只是市场中的普通商品(其实更多见的是假冒伪劣、缺斤短两),品牌不出名、商品也缺乏独创性,由于在市场中流通量小,更难以在整个市场中树立口碑,换句话说,给某小作坊的莆田鞋定一个耐克鞋的价格去卖,这就叫价值和价格严重背离,虽然莆田鞋很可能比耐克鞋质量还好,但是不抱耐克的大腿,还会有人去买吗,就更不用提高价去买了。而要自己建立品牌,投入无疑是极为巨大的。

搞清楚了什么叫“价值和价格严重背离”,其实也就能搞清楚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核心区别了,买一双耐克鞋获得销售耐克鞋的资格和用买一双耐克鞋的价格买一双莆田鞋,获得销售莆田鞋的资格,前者是合理的,后者就是“高额入门费”,而非法传销活动,正是建立在销售“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的商品这一基础上的,非法传销的组织领导者,明知其所谓的“产品”定价极高,根本无法正常在市场上销售,那么卖商品其实就成了拉人头的工具——真正确定商品在市场中价格的,是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而这一地位,来自消费者的认可。

我相信大多数人搞不清楚直销和传销的区别,都是因为缺少对于商品价格与价值关系的认知,掌握这一认知,是准确区分直销和传销的基础。

接着应该讲讲,为什么很多搞直销的人都失败了。

销售商品本身,其实也是一门技术,一个好的推销员和坏的推销员天差地别,而好的推销员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实战历练,甚至需要个人天赋加持,而很多搞直销的人本身都是半路出家,根本没有销售经验,其实我认为,想在直销行业成功,起码你得去菜市场卖几天白菜,要是连这个都干不好,就别琢磨着跨界卖保健品能成功了。

而更大的问题是,当一个销售员把自己挣钱,而不是为消费者提供好的消费体验,使消费者获得满足当做目标,就已经注定了无法在销售活动中获得成功,好的销售员和好的商品一样,是在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之后才能够提升自己的价值,从而获取财富。挣钱和满足客户本身不矛盾,但是如果你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用户之先,那你的利益和用户的利益就会发生冲突,我认识一些很成功的销售员,他们的客户对他们的评价都是,这个人靠谱,卖啥我都愿意买,如果客户觉得你就是奔着他的钱去的,那放心你是干不好的,所以很多人做销售的失败,其实是做人的失败,是价值观的失败,唯利是图的人,不管在那一个行业,都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而只要我们把销售额,而不是用户认可作为评价一个销售员的标准——当然了资本家们都是这么干的——就只能培养唯利是图,而非为用户创造价值的人。

其实销售商品,从来都不是把商品卖出去那么简单,因为同时出售的,还有我们作为人的信用,而一个人的信用,比他的口舌有价值得多,很多人做直销为什么失败了?他们给自己的信用,标上了一个严重背离价值的价格。

关于你认为要不要取缔直销这类行业,为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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