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法院判定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已故父亲的债务,可并未留下遗产,现强制执行,该怎么办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专家建议取消继承遗产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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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
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形式的遗嘱,其有效条件各不相同。比如,自书遗嘱,须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署年月日。除此之外,遗嘱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这种遗嘱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再比如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并非遗嘱人所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遗嘱人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2、多份遗嘱并存。遗嘱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订立了不同的遗嘱,而遗嘱人自己可能也忘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目前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存在多份遗嘱时,一般原则是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
3、即便遗嘱有效,继承人也不一定能够继承。这是因为,遗嘱继承的实现,还有一个程序问题。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继承法上将这种遗嘱称之为遗赠,但是,遗赠也是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定继承人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结果是,虽持有遗嘱,但是,却不能继承遗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如果子女不孝顺,还应该把财产留给子女吗
安理说,如果儿女不孝,是不应该再把财产留给她们。既然他们无情,父母也可以无义。但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太过严重。你要想在一时半会,就能改变人们的古老观念,是根本做不到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老没血心,小没良心”。意思是说,做儿女的再没良心,再怎么样不孝顺,作为父母对孩子,仍然是一如既往地宠着自己的儿女。中国人大多数的父母都是这样做的。这就是中国文化。她不像西方国家,把孩子养活到十八岁。父母的义务就算完成,孩子必须能够自理!这就是文化的差异。要想让儿女们有孝心,就要从小教育孩子,具有尊老爱幼的品质。养成知恩图报的习惯,一个人的优良品质,是从小到大日积月累养成的,不是用时拈手得来。我们要大力宣传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我们要把好的东西传承下去,对于那些不孝子孙,要给以舆论上的谴责,法律上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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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已故父亲的债务,可并未留下遗产,现强制执行,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你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一,如果你确实继承了遗产,那你就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判决是没问题的。
第二,执行时候,也不是不闻不问,直接强制执行你,法院要查明你继承了什么东西,然后依此为依据作为执行你的依据。
第三,法院能这么判,说明在诉讼阶段你父亲已经不在了,当时肯定是通知你参加的诉讼。如果确实没得遗产可供继承,当时你直接给法院写个申明说放弃一切继承(反正也没什么东西可供继承),法院就不会判决你再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自然也就涉及不到你了。
所以,不明白,为什么诉讼阶段你不提出来放弃继承,执行了,才问这个问题。
我赡养未婚的姑姑终老,能继承她的房子吗
我赡养未婚的姑姑终老,能继承她的房子吗?
最好你姑姑有遗嘱让你继承她的房子,不然你继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法院判定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已故父亲的债务,可并未留下遗产,现强制执行,该怎么办和专家建议取消继承遗产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