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百科知识网

31百科知识网

做生意的十大禁忌是什么

投稿 -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做生意的十大禁忌是什么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做生意的十大禁忌是什么的知识,包括经商不建议的六种行为是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你见过女人哪些荒唐行为
  2. 几个合伙人一起创业最忌讳的是什么
  3. 做生意的十大禁忌是什么
  4. 国有企业中哪些人员不可以经商

你见过女人哪些荒唐行为

——这个故事是真的,但只可以当笑话看。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有一个女人(以给人理发为生的女人)与邻村单身男子勾搭上了。女的已有家业,丈夫、儿女齐全。这个女的与邻村男子搭上关系后,就隔三差五地来男方过夜。

——在某一天的深夜,这个单身男子实然裸身冲出家门,大喊救命,说有人谋害他。邻居们纷纷起床前来了解情况,只见单身男子赤身露体,双手抱着自己的下体,指缝间鲜血直流,乡亲们见状,也不问情况,七手八脚地把单身男直接送到医院救治。

——第二天,公安介入;事情的经过实属荒唐;单身男子与其理发女勾搭成奸后,两人有个口头约定,女的来男方过一个晚上,男的要付给一定数额的酬金。可是最近男的手头有点紧,已有二次没付钱了。昨天晚上,两人完事后女的提出了钱的事情。单身男含糊其事,哼哼哈哈,女方也没有再说什么,安抚男的睡着后,拿出来了自带剃须刀,对准男子的下体就是一刀。接下来就是前面讲述的大喊救命之事了。

——公安在理发女家把女的抓捕归案,女的供认不讳,随后以伤害罪判了刑。男人以生活不检点,医疗等一切费用自理。

几个合伙人一起创业最忌讳的是什么

这是一个资源共享的时代,这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时代,这也是一个优势互补的时代,创业找合伙人也成为了常态。尽管几个人合伙创业能聚集更大的能量,但同时也会增加很多麻烦。

几个合伙人一起创业要忌讳的几点:

1.经营、管理观念不一致。创业最好是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思想观念差距太大,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容易发生冲突,解决合伙人内部矛盾可能会浪费过多时间跟精力。这是在找创业合伙人之前就应该注意的一点。

2.职责不分明。职责不分清,合伙人什么事都要管,反而都管不好。万一出了事,还可能出现互相扯皮、推卸责任的行为。

3.权力、利益分配不合理。这点比较复杂,权力分配方面,有的按出资比例,有的按个人能力等,这也决定了后期利益分配原则。一般来说,在初创时期,按出资比例进行权力与利益分配的比较多,但随着公司的发展,不同人的贡献是不同的,因此,在不同阶段适当调整利益分配是十分必要的。

这里再补充说明一下哪几种人不适合做合伙人:

1、私欲太重的人,因为他们只在乎自己的结果,看不懂别人的付出;

2、没有使命感的人,因为他们只以赚钱为目的。

3、没有人情味的人,因为在一起会不快乐。

4、负面消极的人,因为他们会吸干你的正能量。

5、没有人生原则的人,因为他们不相信梦想抵挡不住眼前的压力和诱惑。

创业投资家原创,欢迎关注我们,获取更多致富方法,阅读更多财经信息!

做生意的十大禁忌是什么

1、禁忌一:坐门等客

做生意需要到处跑,如果只是在家里坐着,等别人过来,是非常不可取的,只有在外面跑跑,才知道最新的市场信息。

2、禁忌二:没胆量

做生意需要的是胆量,很多的事情都不是十拿九稳的,只要大着胆子,才能够不错过时机。

3、禁忌三:商品越贵越不卖

商品的价格贵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只要它是赚钱的,就可以卖。

4、禁忌四:把钱存起来

赚了钱之后就不再拿出来,而是把钱变成了死钱,是不可取的,做生意,需要不断扩大经营的规模,才能够做的更好。

5、禁忌五:好高鹜远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口吃成胖子的,只有从小慢慢做到大,不断的积少成多,才能够最终成功。

6、禁忌六:酒香不怕巷子深

很多人不注重推销,认为酒香不怕巷子深,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做生意需要主动拉客,才能不断的扩大影响。

7、禁忌七:人家咋干咱咋干

做生意需要创造精神,不要只知道跟在别人身后,别人做什么,就跟着怎么做。

8、禁忌八:热信息热处理

得到了热门信息之后,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分析研究市场之后,才能够做出成就出来。

9、禁忌九:喜热厌冷

不是干的人越多的东西就可以赚的多,只有看准"不起眼"之处,爆冷门可以获得更大的市场。

10、禁忌十:厚利销售

利厚则意味着价高,会让人们望而却步,这样会出现厚利销少的后果,是非常不可取的,薄利多销才能赚大钱。

国有企业中哪些人员不可以经商

相关规定如下:

一、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二、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

三、上述机关的离休、退休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者外,不得到国营企业任职。如果到非国营企业任职,必须在离休、退休满两年以后,并且不能到原任职机关管辖行业的企业中任职。离休、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以后,即不再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退休待遇。

四、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五、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不得离职经商、办企业;不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非法牟利。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非法所得,一律没收。

六、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及其干部开办的企业停办以后,应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由于违法经营导致亏损倒闭、资不抵债,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开办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

八、本规定适用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组织,以及这些组织的干部和职工。这些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非商业性企业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九、为安排青年就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和乡镇、街道开办的企业存在的问题,由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另作规定。

十、军队机关和军队干部办企业问题,按照一九八五年五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有关具体问题,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规定。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上述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对拒不执行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组织、人事、审计、税务、银行、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监督执行。

以前有关各项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做生意的十大禁忌是什么和经商不建议的六种行为是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标签:# 是什么# 十大# 禁忌# 我的# 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