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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商品房烂尾多年,不退钱也住不了,怎么办
找当地政府啊,是他们招商引资过来的,他们也有责任。我堂弟以前买的房沒建好就烂尾了七、八年,业主一直联名找政府,后来政府找了別的开发商接手终于接手建好交房了。
行政复议机关没有按时答复应如何处理
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是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不是法院。假如对你除以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那么复议机关就是北京市公安局或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 建议先尝试行政复议,因为只要复议机关受理就可以进入复议程序。另外,法律有复议机关答复是否受理的时限。复议机关超过时限没有答复是否受理的,法律一般认为受理,可以起诉要求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的时限一般是6个月。如果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书面告知了诉讼时限,起诉99%是会被驳回的。如果没有告知,好像可以延展为两年,好像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社保时效已过既不补缴也不给赔偿,是不是就应该放弃维权
确实劳动者在遇到社保没有交的时候,很无奈。
有的单位就是这样拖着既不给补交,也不给赔偿。
遇到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应该向法院起诉呢?
社会保险征缴职能,在法院看来属于行政机关的职责,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社会保险费的案子。因此,我们一般也不能通过法院来申请赔偿。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只有劳动部门确认不能补交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所以,劳动者首选应当向劳动部门维权。
劳动监察有两年的有效期,劳动仲裁有一年的有效期,是不是拖过了时间,我们就应该放弃了呢?
劳动监察的有效期是这样确定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连续持续性的,那么应当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维权有效期。
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两者的劳动关系是持续的话,劳动维权有效期就会一直存在。只有用人单位跟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给职工开始缴纳社保,才开始计算维权有效期。
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是这样做。确立劳动关系之后,就可以补交社保,而确立劳动关系,没有有效期。即使过去10年20年,只要证据确凿,一样能够确立劳动关系的。这是劳动法对职工的保护。
确立了劳动关系,如果超出了两年的维权有效期,是不是就只能放弃呢?
社保缴费实际上是没有补交时限的。虽然劳动监察部门有维权有效期,实际上还有一个部门叫做社会保险征缴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一般是由税务机关或者社保专门机构承担。
2017年人社部对人大代表的答复中,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二年的追诉期投诉后,一般也要按程序进行受理。
同时人社部明确,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从未对清缴企业欠费问题设置追诉期。
所以,社会保险费的是没有追诉期一说的。不要放弃维权,但已通过确立劳动关系之后,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征缴有关社保,就能够维护我们的权益了。
检察院建议量刑已到,法院没宣判怎么办
如果检察院已经建议量刑,但法院尚未宣判,您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宣判。您可以通过前往法院或向法院咨询电话了解案件的宣判进展情况。同时,如果您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或聘请律师为您进行辩护。
最终,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并公正、公正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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