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一直异地的未婚妻要做手术,我有义务要负担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未婚不建议做手术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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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未婚女,想找个不要小孩搭伙过日子的男士,大家有什么建议吗
建议:你到不孕不育门诊,找大夫问问,有没有彻底治愈不了的,让医生给你撮合撮合,这样起码很保险,没有意外怀孕的风险。
这样的话,男方也不会因为你不生孩子而生你的气,幸福婚姻有保障呀。
一直异地的未婚妻要做手术,我有义务要负担吗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傻子都知道怎么做,你要不是真傻,就是在装傻。
既然称作未婚妻,那就是说你们已经订婚了,只是还没有举办结婚仪式。如果举办了结婚仪式,她就是你的正式妻子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你的未婚妻生病了要做手术,且未婚妻还不在身边,在异地。
这个时候,只要是一心一意爱着对方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那就是不顾一切的去关照对方,给对方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支持,以表示你对未婚妻的爱。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看出来你是否是真正的爱你的未婚妻,如果这个时候你逃避责任,不问不闻,那你就是一个虚心假意的人,经不起考验的渣男。
患难见真情,如果此时你不愿意帮助女朋友,而是逃避,女朋友也会一眼看透你的虚伪的真相,一定会义无反顾的拒绝你,她不可能嫁给一个背信弃义的人。
是帮还是不帮?两条路在你面前,任你选择。选择的结果也就代表你的人品,而人品也就是人的名片,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和老婆离婚了她要做手术我可以签字吗
手术签字一般是患者本人,患者本人不能签字的,就是患者的配偶,配偶不在,那就是子女了。从法律角度上说,你和当事人已经没有了夫妻关系,不是患者的家属,所以男方没有必要承担签字的后果。执行某医疗措施前,不只是让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在签字前,是要向患者或其亲属交代情况的,这才是重点。准确的说,应该是:知情,然后同意。
1、本人可以签字,但必须是本人意识正常,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如果本人同意,其家属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医生也不能进行医疗处理。
2、需要签字的情况:手术,输血,进行某项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措施之前。医生要向患者讲明白这项医疗措施有什么优点,可能会伴随什么样的并发症。然后,患者如果同意进行该医疗措施,就签字。否则,医生不得进行该操作。
3、签字的可以是患者本人,家属。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自己已经失去意识,或失去判断力,其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更加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生命垂危,但无任何人陪同,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可以报医院领导同意,由医院总值班或院长签字,转入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抢救。
未婚先孕打掉第一个孩子,是不是以后就很难怀孕了
这个要看自己的身体素质,我大学室友是体育生,身体素质很好,在学校期间打了3次胎,结婚后很快就怀上了,现在都有二胎了。而我另一个朋友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就自然流产一次,到现在都好几年了,都没有在怀上。所以,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以防万一。千万别做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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