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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处死一疑似杀害强奸犯女子 遭人权组织谴责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为什么强奸犯大部分事后都把她人的命都要了的问题,以及和为什么不建议抽命坐牢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为什么强奸犯大部分事后都把她人的命都要了
  2. 为什么总感觉古代的有钱有势的人杀人不犯法
  3. 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4. 为什么说千万别惹老实人,你见过老实人发怒,可怕到什么程度吗

为什么强奸犯大部分事后都把她人的命都要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严打,强奸犯是死罪,那时候的罪犯,害怕被枪毙,犯罪之后,杀人灭口。

在惩治的高压威慑下,奸杀案件虽然还有发生,但是得到了有效遏制,案件变得少了。

现如今,法律有改变,针对强奸犯的处罚,取消死刑只判上几年。

我分析,强奸犯杀人,原因是他们有顾虑,被举报捉住后,送到监牢。听说,在监牢里,别的囚犯知道他是强奸犯后,他会挨揍,别人心的话,我们在里面受罪,你小子倒快活。

另外,强奸犯名誉不好,将来出狱,找老婆和就业都受影响。

现在的强奸犯,犯罪后杀人的很多,网上多有披露,骇人听闻。

有一个道理,是这样的,法律严的时候,社会上有奸杀案,法律松的时候,竟还有奸杀案。

治乱用重典,我认为,在法律上,针对强奸犯,应该恢复死刑。如此,能减少强奸案的发生。

回答完毕!

为什么总感觉古代的有钱有势的人杀人不犯法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朝代、社会环境、动机、被杀者身份的差异,处罚也不同。

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任何朝代,官府有掌控力的情况下(天下大乱除外),谋杀在编人员(可以理解为有户口)且被官方查获,无论杀人者是谁都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基本就是偿命。

举几个例子:

强项令: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一个非常受宠的家奴(有钱有势)白天杀了人(查实),藏匿于公主府。公主为了包庇他,时刻带着这个人。一次,洛阳县令董宣故意设卡拦住了公主的车马,当街高声数落公主的过错,逼迫家奴下车,并就地正法。公主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召来董宣,要么给公主道歉,要么就抽死他。董宣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来陛下拿怎么治理天下?不用你抽死我,我自杀。”以头撞柱,血流满面。光武帝马上命人拦下,放了硬脖子的董宣,封了他个“强项令”,并赏赐了他三十万钱。

杀家奴有的时候不犯法,有的时候会罚钱。

蒸奴待客:西晋石崇曾经为与人斗富,把美女(一说小妾)蒸熟了款待客人,没有受到处罚。虽然这个事真假不好说,但是能流传出来就说明那个时代杀自家的奴仆不算多大的罪过。

法律越到近代越一视同仁是事实

清朝光绪年间有驸马与仆人合伙,到玉器店行骗,店主惧怕驸马权势,自杀未遂。驸马听说要出人命,吓得马上把骗走的东西送了回去。可见即便是驸马闹出人命也是要被治罪的。

特殊情况下杀人确实不犯法

宋朝的“辱母杀人案”。南宋王公衮的母亲死后其墓被盗掘,不但棺材打开了,连其母亲的遗骸都被弃之荒野。王公衮自己抓到了罪犯嵇泗德并扭送官府,按律罪犯应当绞刑。然而,当地官员只判了个刺配流放。王公衮很不甘心,于是,找了个机会,混进监牢,一刀杀了嵇泗德。杀了人之后,他提着人头自首。后来对于王公衮的判罚可谓相当深刻:

大意是这样:复仇,是一件义气的事,但如果人人都复仇,那法令的尊严就会不复存在了。所以,大家即便抓到了犯人,也是交给法律来处理。王公衮抓住嵇泗德时,没有杀他,而是交给了法律,是因为他相信法律会给他公道。但是,现在法律没有秉公处理,所以王公衮杀了嵇泗德,是合乎正义的,合乎法律的。所以王公衮也没有罪,是官员处理不到位,应该追究责任。后来王公衮甚至做到了参与立法的官员。

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历史上最著名的科考舞弊案当属唐伯虎案了,虽然最后查明唐伯虎并未作弊,但这个案件对其一生影响还是很大的,不过这也激发了他写下旷世名句《桃花诗》。那么古代科考到底有哪些作弊手段?作弊被发现又有哪些惩治办法呢?

古代科考作弊方式

在今天的南京江南贡院博物馆里,珍藏了一本古人作弊的缩版“四书”,也就是将科考的必修课程《大学》、《论语》、《中庸》、《孟子》缩小抄录,名为《增广四书备旨》。这部书长6.5厘米,宽4.5厘米,共80页,藏了20万字,是不是比今天大小抄更厉害?唯一的疑问是字体得多小?能不能看清楚!古代科考除了四书的内容,还有五经,果不其然,在发现缩版四书之后,江南贡院又寻到《五经全书》,书长6厘米,宽4.3厘米,比缩版四书还小。

这种打小抄的技术含量太高,据说这两本缩版四书五经是由德国石印技术制造,属于晚清时代的作弊工具,造价是相当高的,所以一般人没机会用到这种小抄。但古人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他们作弊的方式五花八门,今天的考试作弊大多与古人无异,比如替考、泄题、贿赂批卷官等。

替考

古人称替考为“枪替”,代考者为“枪手”,与今天的称呼无异。晚唐著名词人名温庭筠就是一名高级枪手,他替人考试叉八次手搞定文章,故而被称为“温八叉”。一般人是请不起这个大文豪,温庭筠是为京兆尹柳熹之子柳翰替考,此时记载于《旧唐书·宣宗纪》,当时御史台弹劾的考场泄题案,就是起于温庭筠,事发后温庭筠被贬为隋县尉。

但不是每个替考者都有温庭筠这样的身份,想进入考场蒙混过关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古代替考还有一种方式——“龙门试卷”,即替考者与应考者都进入考场,替考者写应考者名,应考者写替考者名,这样就完成了成绩互换。

小抄

小抄的精妙之处在于“小”,如缩版的四书五经称得上袖珍!古代进考场前需要搜身,所以小抄必须将字体一再浓缩,否则很容易被搜出来。据江南贡院的研究人员考证,古代人并不是用毛笔打小抄,而是用老鼠须,这样写出来的字小且清晰,非常节省空间。

贿赂批卷官

古代为了防止贿赂批卷官,在唐朝时期采用“糊名法”遮盖考生姓名,但如果批卷官识得考生字体,仍然能够帮助其作弊。所以到了宋朝,为了进一步控制考生贿赂批卷官,则采用“眷录”的方式,将所有考卷统一抄写一遍,再交批卷官审阅,这样一来批卷官就无法通过字体来识别考生试卷。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产生了新的贿赂作弊方式——“送关节”。即考生先于批卷官约定试卷中的记号,比如某行某列的特殊批改符号,这也成为批卷官明码标价的“生意”,比如诗下加一圈者收银一百两,两圈二百两,符号越多越容易识别,通过的几率就越大。

除了常规的做法,还有一些奇葩行为,比如“飞鸽传书”,古人家庭条件不错的,平常会养一些信鸽,由于考生进了考场就得吃住九天,这段时期内,家里人将鸽子放出,飞进考场带出考题,考生家里雇的文章高手再写好文章,由飞鸽传进考场。这种方式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当时飞鸽传入的文章只有一页,文章后写“背面还有”四字,这个考生信心满满,也就没细看,将正面一字不漏全部抄下。结果阅卷官看到“背面还有”四个字,顿时明白该考生定是作弊,故而将其入狱严审,这才破了飞鸽传书的舞弊案。

科考舞弊的处罚方式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桃花诗》

回到文章开头说的唐伯虎舞弊案,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这位风流才子变得神经兮兮呢?这件事就要说明朝廷对他的处理了,这场案件卷入了三大名人,除了唐伯虎外,还有明朝大学士程敏政、徐霞客高祖徐经。徐经和唐伯虎都是明弘治十一年参加的会试,这场会试的主考官就是程敏政。徐经家世显赫,在朝中也是颇有人脉的,所以进京赶考的时候就带着唐伯虎到程府拜会程敏政。

程敏政在这次考试中,由于出题偏难,很多举子甚至都不能完成考卷。但唐伯虎凭着才华横溢,对答如流,又因书法功底深厚,阅卷官都为之称奇,所以立刻呈交主考官阅览。程敏政看到试卷后,立马就说道,这肯定是唐伯虎的试卷,就此一句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些阅卷官就觉得主考有问题,于是向朝廷揭发了此事。

在审案过程中,徐经的试卷也是对答如流,无有涂抹,最重要的是徐经受不了严刑拷打,居然招供了作弊之事,称收买了程府书童,获得了试题。虽未指正唐伯虎参与,但这个案子审了一年之久,唐伯虎就在监狱里呆了一年。最后可能是徐经家里做了疏通,明朝廷各打五十大板草草结案,徐、唐二人都取消了仕籍,也就是终身禁考,然后给予县衙小吏充任。心高气傲的唐伯虎拒绝赴任,回到老家一蹶不振,休了妻子,成天饮酒作乐,写下了那首《桃花诗》。

徐经也是一样,至死也未恢复仕籍,这就是一般舞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终身禁考。徐经的家庭背景算是很厉害了,但科举毕竟是朝廷选拔人才的基础制度,关系社稷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所以朝廷对科举舞弊的惩罚力度是十分严厉的。除了终身禁考,古代科考舞弊的处理方式往往会动用刑罚。

“凡临场枪手、冒籍、顶替、夹带、抄袭、传递、不坐本号、不安本分者、劣迹确著者,一经查出,立即由提调带上枷锁在考棚外示众。”——《大清会典》

这个应该很熟悉,古代为了羞辱罪犯,警示世人,常用戴枷示众的方式。古代对于诚信看得都比较重,作弊就是失信的表现,这种当众戴枷的惩罚,对于读书人来说更是心里上的巨大打击。乾隆五十七年,江西一桩舞弊案中,作弊者王致中等人,由于牵扯到乡、会两试,所以戴枷示众也是两地都进行一次。清朝规定舞弊现象严重的,尤其是泄题的官员,可延长枷号时间。如直隶总督梁肯堂曾奏:“李仁恒、杨锡纯、李世同,俱照雇请之生童及包揽之人并枪手同罪例,应各先行枷号三个月。”

上述惩罚还只是情节轻微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是有刑罚伺候的。乾隆五十七年,陕西学政周兆基上奏请求“将杨纯、王允中拟以杖责”。同年直隶总督梁肯堂奏请“查李人恒于科试之时,胆敢雇请何廷振枪替代考,何廷振辙敢顶名入场。无论有无立约口许虚脏,俱照诓骗已成例,应先行枷号三个月,满日发烟瘴地面充军,仍以极边四千里为限充当苦差,至配所杖一百,折责四十板,面刺烟瘴改发四字。”所以说科考舞弊严重者会以发配、杖刑、刺字的方式处罚,已与“刑事案件”无异。

如果有更严重的,则有可能是要处死的,鲁迅祖父周福清就是在舞弊案中“起死回生”的。他是经历科举之后,已经当上了官又被舞弊案牵连下马的,被定的罪名就是“暗通关节”,当时审理此案的浙江巡抚嵩驶结案时,称按大清律应该处斩,可见“送关节”在清朝已经是死罪级别。后来周福清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次年又被减刑为“牢固监禁”,直到八国联军攻打北京时,他才趁乱逃了出来,鲁迅家也就是至此开始衰落的。

这还是对考生的处罚,如果官员参与舞弊,处罚力度则更大。咸丰八年,御史孟传金揭发当年的乡试存在舞弊,经查证,兵部侍郎李鹤龄与主考官浦安涉嫌科场舞弊,当时还有一位两朝原来也牵扯进来,这个人就是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柏葰。他因收了十几两银子也被卷入科考舞弊案中,然后被政敌肃顺大做文章,一品大员柏葰最终被处斩,他也成为有清一代因科举舞弊被杀的最高官员。顺治年间,也曾因科考舞弊案,对涉事官员曹本荣等执行了“斩立决”,并随即抄家,流放妻儿。

综上所述,古人科考作弊手段较多,但作弊的代价也很高,科考毕竟是国家储备官僚的选拔途径,还不同于今天的高考,所以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总体上会以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考官的处罚力度远远大于考生。对于考生来说,禁考革籍都是较轻的处罚,严重者流放、杖责都是家常便饭;对于考官来说,革职查办都是较轻的处罚,严重者斩首抄家也是常有的!

为什么说千万别惹老实人,你见过老实人发怒,可怕到什么程度吗

前两天,我们这儿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大翻斗车在路上故意直接撞去前边的小轿车。

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辆小轿车报废。可是让人想不到的是,肇事司机和死亡者都是一个村的。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肇事司机是村里老实不能再老实的人了。

原来这三个人都是开翻斗车拉建房材料。

同行无同利。肇事司机人老实,拉料也实在。同样吨数的一车沙,他们都是2000元一车,而且是卸车交钱,不赊不欠。

而肇事司机却收收一千八九,实在没有钱不打紧,盖好屋算总账。

所以,盖屋找他拉料的人也多。有的盖屋农民在别处问完价,思来想去,还是找他拉。

开小车的那两个人,一看l他的生意红红火火,而自己的车闲着在家里,甚至找上门人都不能用。

于是,那两个人眼红嫉妒,又怀恨。于是在村里让人造他的谣。

一块拉料,那两个人想法设法堵他的车,说他的坏话,抢他的生意。

肇事司机心里想,都是一个村的,干的一样的生意,整天吵吵闹闹,人家看笑语眼,因此,对他两人又谦让又理让。

而那两个人却是认为他是害怕自己,得寸进尺。

这不中午,肇事司机给建房户去拉沙,那两人开车闲逛。那两人一看,是他的冤家又给人去拉料,两人的车故意冲到他前边挡他的车,不让他过。

车到大路无人处,肇事司机到他们的车跟前,让他们放自己车过去,别老是堵自己的车。

那两个人指着他,又是嘲笑又是骂。肇事司机同他们说理力争,两人对他一顿痛打。

打完人叫嚣着说,今天就是打着你了,怎么样,还不让你干今天的活来,你能怎么着?

说着两人开车慢悠悠地走着。肇事司机走在哪,他们就在前边堵着。

火从心中起,气从脑中生,肇事司机头脑发热,失去理智,铆足劲,加足油门,朝那两人开着的小车撞去。

瞬间功夫,前面的小车变成了好几块散落在大路上,两人的尸体横在路边。

结局是,肇事司机被判了有期徒刑。

千万别惹怒老实人,他连求饶的机会都不会给你留。看来,这话不论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有一定的道理。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为什么强奸犯大部分事后都把她人的命都要了和为什么不建议抽命坐牢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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