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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消防制度特点(北宋消防队)

佚名 -
消防制度图片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宋代消防制度特点的一些知识点,和宋朝皇帝冷知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宋代消防制度特点
  2. 北宋士大夫
  3. 指出宋代中枢机构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4. 宋朝为什么比唐朝繁荣

宋代消防制度特点

宋朝城市消防体系的完备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消防组织的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的先进、消防隐患治理的超前、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严格。

1、健全消防组织,建立专业消防队伍。

五代时期,京城治安由禁军负责。北宋建立后,建立专门的治安体系,新旧城内各设都巡检,相当于市公安局;城内各厢(相当于区)设巡检,相当于公安分局;每300余步再设“巡铺”1处,又称“军铺”,每铺配铺兵5人,每铺设铺兵数人,由禁军侍卫马军、步军的士兵充任,负责日常治安维护和夜间巡警,相当于基层街道的派出所。

北宋中前期,尚未建立专门的消防机构,便由上述治安体系中的都巡检、厢巡检、巡铺的“探火军人”共同负责消防灭火任务。到北宋末年的宋徽宗时期,开封府才出现专职的消防队伍,生活在北宋末年的孟元老曾撰《东京梦华录》一书,记载了开封府的专职消防队伍情况:

“于高处砖砌望火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级扑灭,不劳百姓。”

由此可见,到北宋末年时,开封城已经设置了专职的消防队伍,由军厢主、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和开封府共同承担开封城的消防灭火任务,不需要平民百姓参与。这是有文字记载世界城市史上最早的专业消防队伍。

南宋前期,临安府未设立专业的消防组织,由治安系统的巡铺、左右厢都巡检及行政系统的厢官、府官共同承担消防灭火任务,因此容易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到南宋中叶,临安开始设置专业消防队伍,称之为“隅”,又称“火隅”。临安城最多时设置12隅,每隅编制定额102人,12隅共计1224人,负责本辖区的消防任务,相当于现在城区的消防大队;另设“帐前四队”,定编350人;“水军队”,定编206人;“搭材队”,定编118人;“亲兵队”,定编202人,共计876人,直属临安府管理,相当于机动的消防总队,负责全城消防机动任务,扑灭规模大、难度高的大型火灾。

临安府下辖的钱塘、仁和两县,也设立“火隅”,因为辖区较大,每隅下辖消防队员300至500人,相当于下属县的消防大队,共计1800人。另外,枢密院还从殿前司抽调1200名士兵,分别驻扎在临安城外的东、西、南、北四个方面,受临安府调遣,协助“火隅”共同负责临安府的消防灭火任务。

这样算来,临安城区的专业消防队伍满编共计2100人,整个临安府的专业消防队伍满编总计6500多人,遥遥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同时期的大城市消防力量。

2、建设消防设施,完备消防器材。

宋朝消防设施设置十分健全,其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望火楼,前文《东京梦华录》中提到的“于高处砖砌望火楼”,就是这种建筑。望火楼以砖砌成,建在一根立柱之上,高达9.3米,加上高处优势,瞭望全城,一览无余,便于发现火情。望火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守,值班士兵若发现火情,便发出火警信号,白天挥动旗帜,夜间悬挂灯笼,通知调度各处消防队伍就近出动,及时扑灭火灾。

望火楼发现火警后,就该消防器材登场了。宋朝的消防器材种类繁多,与前朝相比大为完备,现有文献记载的包括:水桶、水袋、水囊、洒子、斧、锯、麻搭、梯子、火钩、火杈、大索、铁锚,等等。

有些消防器材跟现代功能十分类似。斧、锯,是为了破除障碍,便于救火;火钩、火杈,是为了钩取物体;水桶、水袋、水囊,是用来储存水源,用于灭火;大索、铁锚是为了拆散房屋,防止火势蔓延。宋朝还发明了一种叫唧筒的消防器材,用竹筒、水杆、棉絮等制成,类似现在的儿童水枪,可以抽水后再喷水灭火,射程比水袋、水囊更远,更有利于扑灭远处火灾,是一项极为先进的发明。

3、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火灾防范。

消防安全,预防第一,古人很早便明白这个道理。宋朝高度重视火灾防范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减少消防隐患,防范火灾发生。

一是规范日常用火。火灾起于微忽,往往是日常用火不慎导致。宋朝仍使用木柴作为主要燃料,一不小心便容易引发火灾,故而官府经常提醒百姓打扫厨房,除去埃墨,清除灶火,清除隐患。开封这样人口密集的大型城市还实行严格的灯火管制,宋人魏泰所著《东轩笔录》记载,开封府火禁制度十分严格,要求一般百姓之家,午夜前必须熄灭灯火,如有祭祀等仪式需在午夜之后用火,必须提前向辖区主管消防的官员报备,《宋刑统》还规定“诸库藏及仓内皆不得燃火,违者徙一年。”

二是倡导砖瓦建房。宋朝一般百姓住房,多用茅草覆顶,但茅草易燃,一家失火,殃及邻里。为减少火灾隐患,宋朝倡导以砖瓦建房,尤其减少使用茅草覆顶,不过这一点实行起来并不容易,一般只有官舍、军营和官员、富商、小康之家才用得起砖瓦建房。

三是优化建筑布局。为确保重要建筑物安全,南宋规定不得紧邻重要建筑物建设住房,重要建筑物四周空出一定距离,使用砖瓦材料建设防火墙作为隔离带,阻止火势蔓延,时人称为“瓦巷”或“火巷”。

4,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奖惩措施。

火灾起因是多方面的,根本起因无非天灾人祸两种,人祸之中,又有疏忽失火与故意纵火之分,疏忽失火是责任事故,故意纵火则是违法犯罪,宋朝对两类火灾责任者都有严惩。对故意纵火者,即便大赦天下,纵火犯也不在赦免之列。对疏忽失火者,也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对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官员,如有玩忽职守,发现火警不及时、扑救火灾不得力,或者追捕纵火犯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者,将面临严格惩罚。如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曾下诏规定但凡有见火不救、行动迟缓、措施不当、乱拆民舍、借救火之便偷盗财物等行为者,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诏在京人户遗火,须候都巡检到,方始救泼,致枉烧房屋,先令开封府,今后如有遗火,仰探火军人走报巡检,画时赴救,都巡检未到,即本厢巡检先救……不得枉拆远火屋舍,仍辖不得接便偷盗财物。如有违犯,其军巡使、厢虞侯、员僚指挥使,并勘罪以闻。

另外,宋朝还规定,州城失火,都监负有救火责任,通判负有监督责任,知州负有领导责任,如有违反履职不力,各杖八十;即便各自已经尽力,仍造成烧毁官私舍宅二百间以上的,都监、通判也要杖六十;烧毁三百间以上,知州同杖六十。

《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料中,官员因失火或救火不力而被追究责任者随处可见,甚至有因辖区或分管领域内失火便遭惩罚者。宋宁宗嘉定元年三月,临安城发生一场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御史台、司农寺、皇城司、太史局、将作军器监等十多处办公场所被烧,火势蔓延民户近6万家,直接烧死者59人,因逃亡践踏而死者不计其数,损失极为惨重。经查,这场火灾的起火点是御史台胥吏杨浩家中,杨浩虽然也是受害者,仍被刺配充军,发配海南岛。

除了惩罚,宋朝对救火有功者也有奖励措施。

一是对揭发纵火遗火有功的百姓,给予奖励。宋仁宗时曾下诏规定“京城民舍频有延燔,虑有奸姣之辈作过,听人陈告,得实赏钱百千”,以金钱鼓励百姓举报纵火者。

二是对扑救火灾表现突出的官兵,不吝奖赏。《宋会要辑稿》曾记载南宋淳熙二年十一月皇城发生火灾,三衙、皇城司有关部门扑救得力,参与救火的全体官兵获得十贯至三百贯不等的奖励,受伤者还根据伤情不同领取医药费三十贯至二百贯不等,更有受残士兵提高一级工资标准。

罗马城不是一日建成,宋朝城市消防体系如此健全,也不是一日之功,其中既有城市火灾频繁,迫使统治者高度重视的因素,也有赖于宋朝职业军人制度和科技水平的发展。

1、宋朝实行厢坊制,促进了城市繁荣,导致人口和建筑密度加大,火灾隐患增加,迫使统治者重视城市消防体系建设。

宋朝是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时期,突出表现在厢坊制的发展。宋朝以前的唐朝实行坊市制,坊是住宅区,市是商业区,晚上闭市,两区设有隔墙,泾渭分明,城市是封闭的。宋朝则不然,宋初便拆除了坊市间的隔墙,允许居民在住宅区沿街开设店铺,由此促进了商业活动的繁荣。

繁荣的商业活动让开封城变得热闹非凡,也使得城乡人口流动性加强,开封城人口陡增,最多时高达120万人,已经达到现在大型城市的人口标准。人口增加了,城市范围却没有大的扩展,带来的必然结果是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大幅提高。北宋晚期的开封城内,住宅、店铺、办公等各色建筑鳞次栉比,比肩为邻,人头攒动,摩肩擦踵,《清明上河图》就是最直接的证明,而开封城的建筑特别是民宅大多以木质板壁为主,砖瓦材料少,容易引发火灾,极大增加了火灾隐患,提高了火灾扑救难度。

《宋史》记载了宋朝200多次大型火灾,其中开封城的大型火灾就有44次,高居全国第一,小型火灾更不计其数,就连皇宫和朝廷办公机构都曾遭受重大火灾,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给统治者提出了极大挑战,迫使他们重视消防体系建设,这是宋朝城市消防体系领先世界的根本因素。

2、宋朝实行募兵制,招募大批职业军人,拥有足够人力建设专业消防队伍。

宋朝以前的唐朝实行府兵制,兵民合一,平时为民,以种田为业,只有战时集合打仗,没有专门的常备军,神策军专门负责拱卫京师安全,消防灭火之类的“小事”不可能劳他们大驾。

宋朝全面实行募兵制,士兵都是职业军人,禁军、厢军人数每年都在增长,而且实行“守内虚外”政策,数十万禁军屯驻在开封城内外,可以抽出足够人手专职承担消防灭火任务,因此北宋前期都是以“三衙”统领的禁军为主负责消防灭火,而以开封府作为辅助力量。

南宋时,军制进一步改变,大多数禁军转移到地方州县,不再承担军事任务,留在临安府的禁军很多转型为专业消防队伍,他们不再受作为军事系统的三衙统领,而是直接隶属行政系统的临安府指挥,这种体制跟现在的消防管理体制十分相似,促进了消防队伍的进一步职业化、专业化。

3、宋朝的科技发展,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善提供了技术保障。

宋朝是我国科技十分发达的历史时期,各行各业的技术水平都到了相当高的标准。前文提到的望火楼,是当时最为先进的消防设施,望火楼的制造原理,就出自著名的建筑学专著《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是北宋官方颁布的建筑设计施工规范书,反映了宋朝建筑学技术的最高水平,其中对望火楼的构造、尺寸、用材、功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将作监组织工匠根据设计规范建成的望火楼,为提高火情发现能力发挥了极大作用,一直被元、明、清等朝代沿袭使用,甚至到民国时期,很多城市仍设有砖石结构的望火楼,用于瞭望和报告火情。

前文讲述的灭火器材中,有一种叫唧筒的“灭火神器”,可以用于远距离喷水灭火,它本质上是一种可以抽水和喷水的泵,原理出自著名军事著作《武经总要》。《武经总要》是北宋前期编纂的一部大型兵书,记载了很多新式兵器,反映了宋朝兵器设计制造及水的最高水准,其中有一种叫“猛火油柜”的兵器,类似喷火枪,就是“唧筒”的原型,它的发明有效提高了远程灭火能力。

北宋士大夫

士大夫是我国古代对于社会上士人和官吏的总称,他们既是国家政治文化的参与者,又是社会精神文化以及优秀艺术的缔造者。

这一阶层是我国古代特殊的阶层,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做官的人,另一类是社会上的文人。北宋时期的士大夫,主要指的是第一种。这一时期上社会上极具盛名的诗人,书法家,画家大部分都在政府中担任着重要的官职,当时著名的士大夫有苏轼、蔡京等。

北宋时期是大夫阶层产生发展的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原因还是宋朝“重文轻武”的政治态度。在这种政治态度下,科举制度得到了发展完善,大大增加了普通百姓成为官僚士大夫的机会,同时统治者的态度也是士大夫阶层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宋朝是唯一“刑不上大夫”的朝代。

一、士大夫阶层的含义

在古代,士阶层主要指的是有一定才能的民间人才,这些人往往出身贫寒,但有着出色的才能,于是他们便凭借自己的才能依附于权贵,为这些人提供服务。春秋时期战乱频发,于是,很多诸侯贵族占据一方,他们以养“士”为潮流。

伴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士大夫阶层不断发展壮大,到了宋朝时期,凡是在社会上有一定名声,或者本身就具备一定才能的人,大部分都被笼络在了朝堂之中,随着人数的扩张,北宋时形成了特殊的士大夫政治。

二、北宋时期士大夫生存发展的原因

宋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朝代,宋朝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都产生了剧烈的改变和发展,北宋士大夫阶层,就是在这种社会产生巨大变革的历史时期生存、发展的。

(一)士大夫阶层产生和发展的政治原因

宋朝在刚刚建立时,为了适应土地制度的变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推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政策,在这种政策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私人拥有的土地不被政府限制,这进一步加快了土地转移和流通的频率,渐渐的社会上形成了一种“贫富无定式”的局面,大量的国有土地转为私有土地。

随着土地流通的加剧,过去在政治上享有特权的世俗地主日渐衰落,即使是朝堂中的权贵也只能在规定的土地限额内免去部分差役和杂税,并且不再享有过去的特权。

与此同时,社会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过去,世家大族经营庄园经济农民从他们手中租用田地向他们交纳赋税,这是过去封建契约关系中的主要剥削方式。

而到了宋朝,阶级关系发生了变化,过去的氏族门阀退出了历史舞台,世俗地主和庶族地主渐渐合流,社会中各个阶层的身份地位都出现了极大的变动,“朝为富士,暮为穷民”的现象在宋朝时普遍发生。即使是高官豪门,也免不了家室凋零,与此同时新崛起的中小地主,要求在经济地位上升的同时要求取得政治地位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总的来说,土地制度的变化使过去的门阀地主渐渐消失,这为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二)士大夫阶层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原因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阶级结构产生了变化,过去传统的士族门阀政治被士大夫政治所改变。唐朝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和土地买卖现象越来越多,封建土地私有制得到高速发展。

这些进行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的地主大多属于皇室贵族,他们凭借政治特权无视政府的颁布的《均田令》,这大大加速了土地流转速度。尤其是“安史之乱”后“两税法”的实施,更是让土地集中于地主手中。由此,

过去长期把持政局的门阀氏族阶级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庶族地主势力渐渐崛起成为了社会的政治经济主体。

(三)士大夫阶层产生和发展的文化原因

(1)科举制度的完善

这一时期科举制得到了发展和完善,这大大增加了普通地主成为官僚士大夫的机会。众所周知,科举制度是古代读书人成为官僚最重要的桥梁,是士人阶层进入官僚体制的基本保障。它的建立为广大知识分子入朝为官开辟了道路,冲击了氏族门阀垄断是官场的局面。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宋朝时传统的士、农、工、商阶层界限已经没有过去那么明显,农、工、商阶层,迫切希望能够通过某种方式进入官僚队伍。

北宋在建国初期采取“重文轻武”的治国方针,这也就要求了宋朝必须大力发展科举制度,使读书人能够通过科举进入官途。针对科举制的完善,宋朝采取了一些措施。

科举流程完善:为了使科举考试在形式和内容上取得最大的公平与客观,宋朝时期废除了唐代由当朝显贵进行“公荐”选人的惯例,并且世家大族的子弟要进行“别做就试”,同时,考试试卷要进行“封弥”,可以说最大程度的避免了徇私舞弊。

破除了门第限制:宋朝时期打破了唐朝时科举考试的门第限制,宋朝规定凡是稍具文墨者皆可,参加考试。因此,宋朝时期科举考试的范围大大扩大。据记载宣和六年,科举及弟的进士人数达到了805人。

科举后待遇提高:唐朝时期通过科举考试的人需要经过内部严格的考验,才能真正入朝为官,因此那些在朝堂当中,没有关系的平民大多很难入选。

而宋朝通过科举成为进士之后,可以直接授予官位,升迁也很迅速,当时通过科举考试名列前茅的人常常不到十年就官至公辅。

(2)教育的发展

国家“重文”政策的推行,加上经济的发展,教育事业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由国家新办的官学,在建造数量和规模上远远超过前代,不论经济发展富足与否,几乎每个县都有县学。据记载,唐朝时期由于入学资格的限制,全国总共有学生63,000多人,而宋朝时打破了入学等级界限,崇宁三年,全国学生总数达到了21万。

与此同时地方私学也得到了发展,宋朝时私人办学风气盛行,质量也极高,出现了闻名后世的“四大书院”。这些私人书院的出现既弥补了封建官学中存在的不足,又满足了广大读书人的需求,促进了文化的普及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士大夫阶层产生和发展的科技原因

活字印刷术的发展可以说大大促进了宋朝时期教育的兴盛,它的出现打破了过去世家大族对于文化的垄断,为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使大量书籍涌现在社会中,据史料记载,宋朝建国45年来,国子监经诗出版量较前朝来说增加了二十五倍,这为古代文化的普及传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同时,民间也争相篆刻诸子百家之书,此时读书也不再是过去世家大族或者有钱人的专利,文学真正走进了平民百姓的生活当中。

总结:

宋代士大夫和过去有着很大的区别,这一阶级的产生和发展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他们对政治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既改变了从汉代以来的门阀贵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扩大了统治基础,又提高了封建官僚集团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发展。

指出宋代中枢机构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先说结论,指出,宋代中枢机构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如下,宋代的中枢机构呈现出了层层制约的特点,主要是因为宋代皇帝加强了中央集权制,设立了大量的机构,互相的机构,互相的机构,互相的的中央集权。宋代在中央上设立了苏密史。

宋朝为什么比唐朝繁荣

宋朝的成就并不逊于汉、唐两朝,它不仅是汉、唐社会的继续发展,甚至在程度上还要高于汉、唐,可谓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朝代。

这主要得益于宋太祖及后任皇帝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制度和政策。

一是改革军制。取消禁军最高统帅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职务,朝廷设枢密院掌管调动军队,但无统兵权。三帅统兵权和枢密院调兵权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直接对皇帝负责。军队实行更戍法,定期换防,将帅常调,以防止官兵“亲党胶固”。

二是改革行政。宰相下设数名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以分其军、政、财三权,使宰相无法独揽大权。对独霸一方的节度使,则采取“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办法,逐步从地方调回都城担任闲职,其原领州郡由朝廷控制,委派文官任知州、知府,直接对朝廷负责。

三是改革财政。规定地方财政每年赋税收入,除支度给用外,凡属钱币之类,“悉辇送京师”

经过改革,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强化,政治趋于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宋真宗至宋哲宗统治时期,北宋继续改革经济制度,实施两税法、代役制和租佃制等,又进一步刺激了经济的发展。

又由于宋代皇帝都能较好地执行太祖的祖训,大臣和文官也敢于发表意见,使皇权得到一定的束缚,大臣参与决策与执行政策的权力比前朝都大。庙堂之上,君臣争论不已;江湖之中,书生指点江山。这种开明的政治气氛,造成知识分子政治上有理想、文化上有创新、道德上有追求、生活上有保障。这种比较开明的政治为他朝罕有,也为宋朝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关于宋代消防制度特点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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