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周立波案的真相是什么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周立波为什么6月9日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周立波案的真相是什么和周立波为什么6月9日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周立波为什么无罪释放
英达为什么是有罪释放?
因为他认罪了,
为什么他认罪了?
因为可以轻判,
英达可以无罪释放吗?
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他真的犯罪了,
他可以不认罪了吧?
他做不到,
为什么?
他心虚,
为什么?
他怕被重判,
就因为他是真犯罪了,
所以他会害怕,
害怕就不可能坚守不认罪,
所以他必须认罪!
这就是为什么周立波会被无罪释放的原因。!
所以,你明白了吗?
周立波可以无罪释放
周立波违法在美国被捕,后被判无罪,为什么不回国,而是定居美国
2017年1月19日,美国长岛警方公布,中国著名脱口秀演员周立波深夜开车蛇行,在长岛莱亭顿(Lattingtown)被警拦截搜查。警方从车上搜出古柯碱(一级毒品)与枪支,当场逮捕周立波与另一男子唐爽(ShuangTang,音译)。
2018年5月9日,周立波持枪涉毒案在纽约州长岛拿骚县法院再次开庭。[1]5月24日上午10点,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美国纽约第十次开庭审理。[2]6月4日晚,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纽约州拿骚县地区法院第11次开庭,周立波承认开车打手机,因此他因交通违章罚款150美元(约960人民币),其他四项指控,包括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子弹上膛)、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级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都不成立。
周立波案的真相是什么
周立波、唐爽、某某,一根绳上的蚂蚱,让我们把周立波案的剧情回放到2017年1月19日当天,按波波的描述是下午1点左右应邀至“某某”家豪宅作客,晚上11点钟送唐爽回家途中被警方查获枪和毒品。整整在“某某”家逗留十二个小时,约好的打猎也没去,当时波波夫人不在场,三个大老爷们谈人生、谈追求、谈理想、聊政治、聊枪支、上厕所、吃晚饭……猫腻十二个小时,你信吗,反正我不太信。唯一能让他们猫腻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的原因,你懂的。
再理顺一下三人之间的关系,波波与唐爽年纪相差约二十岁,认识时间据周、唐描述有五年之久,难道这是一段忘年之交,作为青年才俊的唐爽32岁取得的辉煌成就,引起波波关注和喜欢是正常的,曾经有人爆料唐爽是胡洁女儿准男朋友,真、假本人也无法考证,总之,周、唐以前关系密切是肯定的。
波波和“某某”,前段我还真认为是波波凭空捏造杜撰的一个人物,通过网上多方查看波波夫妇二人的视频专访和公众号发文,确实真实存在一个“某某”,某某,应该为周立波的铁杆忠实粉丝和崇拜者,对名人周立波的喜爱、认可之情从周、某某第一次见面送价值三万美金礼品看出端倪,再到案发当天参观其陈列的各式枪支(大部份枪支据波波描述不合法)以及要送枪给波波,可见对波波的喜欢是不言而喻的,至于200克周所描述的“药品”(冰毒)到底是偷偷塞进波波包里还是免费赠送,各位看官老爷请自作甑别。
案发后获保释的波波、胡洁、唐爽还有律师莫虎一干人马来到某某办公室,并未出现胡洁要手撕某某为什么陷害我波波的状况,在平和气氛中胡洁质问某某“为什么我先生车里面会出现枪和毒品,车子卫生都由我打理从未发现有过这样的东西”?某某则轻描淡写回应“枪是经过合法登记的枪支,药品也是我放进出的,本来约好打猎,有事没有去成,后来忘记拿回了”(文中所述来源于胡洁视频专访),某某并立既拿出7万美元现金,其中3.5万用于支付唐爽的律师费,另外给莫虎作为周立波的律师费用,各位看官老爷,有用枪和毒品陷害波波还能够亲口承认是本人放进波波包里的陷害者吗?假设只某某一人有吸食毒品爱好,为防在打猎过程中人困马乏,能够来上几口,也不至于放上200克这么大的量吧,唯一的解释是:此乃赠品并配置“宝瓶”一套(吸食工具)。某某为什么连唐爽的律师费都承诺一并全程支付,并非“某某”钱多到想当柴火烧都花不完,二个层面分析比较合理:1枪和毒品是从我手里出去的立马被警察查获,防背上栽赃陷害之名,心中亦略有愧疚,所以通过全程律师费买单以证自身清白。2亦为保全自己,查获的枪和毒品,枪是合法的,但200克毒品如果让警方查源头,查到自身头上,在美国200克毒品不是轻罪。
案发后接唐爽到某某家中隐匿一个星期,完全出于对整个事件的保护,唐爽年青,社会阅历浅,防止狗仔队媒体疯狂跟踪采访时说出对案情和对自己不利话语。因为波波也从头到尾对警方的供述是自己不知遭何人栽赃陷害,并没有牵扯到某某身上。唐爽选择一年多三缄其口,在美国法律面前有权选择沉默,让律师为你代言,律师一定会叮嘱你可以说的和绝对不可以说的,不当的言论会让律师所做工作前功尽弃以及案情后续延伸。所以波波亦深谙此道,在美期间不作任何发言,无罪开释回国后本性回归大
放厥词。
至于莫虎联合唐爽起诉波波,绝不是要逆转推翻以前法院对周立波的判决(美国法律不是儿戏),只针对周立波发表文章名誉损害莫虎的民事诉讼罢了。
最后说道唐爽与周立波为什么开撕,按常理,周立波曾经资助过唐爽,且周、唐结交时间远长于某某,唐爽无理由跳出来力怼周立波啊?有媒体称2018年6月5日唐爽在美国媒体“推特”发文热赞周立波,现在该贴子已经删除。周、唐关系发生惊天逆转是周回国后发表针对莫虎乱收律师费不作为的文章后才出现的崭新剧情,本人认为波波怼莫虎不会引发唐爽的满腔怒火,而是波波回国发表针对某某“故意栽赃陷害波”的讨伐檄文,才引起唐爽内心强烈不满。不难理解,根据周立波说辞,唐、周被捕之后是某某花钱保释二人并立即支付唐爽官司律师费用,波波口中的这个布局陷害者某某还另行支付十万元人民币和成都一套住房(价值最少值几百万吧)给唐爽,以上所说波波都有证据保留的,这个“布局陷害波波”的局也未免太贵了吧。对于某某的付出,唐爽内心应该是心存感激。从我个人观点出发,某某是波波、唐爽涉枪、毒案发后的大局维稳者,我曾经发文说过,周、唐、某某三人谁也不能和“毒”扯上关系(枪在美国谈不上问题),演艺明星,青年才俊,亿万名流。所以某某才会不遗余力安抚关键证人唐爽,而我们可爱的波波回国后为力证自身清白,把某某推至风口浪尖,故意歪曲、颠倒事件真相,这才引发唐爽的隔空驳火。最后,狗咬狗,一嘴毛收场。
周立波案件为什么会撤案
本案涉及美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一个律师具有很大发挥余地的环节:非法证据排除。
根据公开报道所披露的信息,警察的确在周立波所驾驶的车中搜获了装有毒品的袋子和枪支,哪怕是再雄辩的律师,也不能指鹿为马,说这不是毒品,不是枪。但律师可以再警察如何取证这个环节上做文章,指出其中不合程序之处。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公民的人身、住宅、文本资料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警察要实施搜查,要么需要获得法院签发的令状,要么需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存在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否则,即便“铁证如山”,也可能因为证据取得过程不合法而无法定罪。非法取得的证据被称为“毒树之果”,哪怕果子看上去诱人,只要生长在非法搜查的树上,也不能吃。
具体到本案,有报道称当时的警察发现周立波所驾驶的车越线行使,在马路上走“S”型,于是要求其停车接受询问。尽管这样的驾驶行为违反了交规,但结合当时情形,未必就有理由认为周立波正在从事其他犯罪行为。因此,警察在未征求其同意,没有理由认为周立波在从事毒品相关犯罪,且没有法院签发的搜查令的情形之下,擅自搜查周的车辆取得毒品,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要求,所取得的证据无效。
另外,周立波的律师团队很聪明,利用“周立波不懂英语”这一点大做文章,主张称其不明白警察说了什么。这样一来,就算当时的警员可以作证说周立波同意进行搜查,辩护律师也可以辩称这样的“同意”是出于误会,而并不是真正允许警察搜车。
这也难怪周立波为什么如此理直气壮,乃至在微博上宣称自己是遭遇了“天外飞脏神仙手”--只要他的律师团队能证明警察取证手段不合法,那么哪怕证据看起来再确凿无误,也不可能用作定罪。当地检方可能也是意识到了自己在程序上的缺憾,于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拉锯战之后,还是选择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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