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故意拿刀伤了人,不给赔偿怎么解决,谁给我点指点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故意伤人不起诉建议,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故意拿刀伤了人,不给赔偿怎么解决,谁给我点指点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朋友欠钱不还,去法院起诉也不在乎,怎么办
友友的这个事情,本人有亲身经历。这里我把经过简述一下,看对你是否有所帮助。
2003年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三万元钱,态表的很坚决。一年,一年,又一年,就是不还钱,我碍于情面,找一朋友带信催要,他表示过两天定还。后来今天说明天和某某一块来还,我连续做饭菜几次,结果一无所获。直到2018年底,我一纸诉状将其起诉至法庭。法庭调解时他说得非常漂亮,表示两天就还。可过后,他不仅不还款,还说了很多狂妄的话:“欠他那两个x钱,他去起诉我,我看他要!有钱给法官,我就不得还他……”我非常气愤,于是亲自写了要求执行申请书,并把他的言论一并写上,同时我表示如执行庭执行不力,徇情枉法的话,我立即向人大等部门反应情况。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不可能被权利和金钱左右的。我交了执行申请书的第13天,执行庭电话通知我去拿钱。我的经历,供友参考。请不要犹豫,他不仁,你也可不义,立即申请执行吧!
律师告知嫌疑人不要认罪是什么行为
这是律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合法行为
犯罪人嫌疑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你问律师告知嫌疑人不要认罪是什么行为?
我的回答:这是律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合法行为。因为律师不是公安局侦察犯罪案件,也不是检察院代表控方,代表国家向法院公诉犯罪嫌疑人。律师是受嫌疑人委托在法庭上是辩方,为嫌疑人辩护。辩护什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有人可能他犯罪了,怎么还为他辩护呢,怎么还替他说话呀,这不是立场站错了吗?
其实在法院判决生效前嫌疑人也有辩护权,由于犯罪嫌疑人自身被关押,对法律了解的局限性,特别是不能象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这是犯罪嫌疑人无权做到的。律师的目的是为了履行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权。
首先,为犯罪嫌疑人无罪进行辩护。如果嫌疑人以故意杀人的罪名起诉,律师掌握充分的证据,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嫌疑人是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判决嫌疑人无罪,宣判后立即释放。
其次,律师为嫌疑人罪名进行辩护。比如是抢劫罪,还是抢夺罪?都有一个抢字,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没有实施暴力,胁迫及其他方法,对社会比抢劫危害要轻,因而在量刑起点在也有区别,抢劫罪起点在三年以上徒刑,抢夺罪起点在三年以下徒刑。罪名不同,处刑不同。同样一个抢字,依据事实按抢夺罪辩护,被法院采纳,就可为嫌疑人减轻处罚。
再次,律师为嫌疑人从轻或减轻量刑上进行处罚。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而公诉机关怱略了自首情节,而审判机关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在量刑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师可为嫌疑人免除处罚辩护。如嫌疑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律师可为嫌疑人维护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侦查期间可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已关押刑事拘留,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律师认为在侦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故意拿刀伤了人,不给赔偿怎么解决,谁给我点指点
拿刀故意砍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被人砍伤可以获得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撞死人司机全责,家属不愿意谅解怎么办
依我之见:既然交通肇事你的全责,死者家属不谅解总是有原因的,只有你真诚认罪悔罪全赔才可能求得死者家属谅解,才能对你从轻处理。
一,根据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被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负全责‘’,一般来说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节表现上是恶劣的,比如说长期无视交通法规常常违规扣分罚款丶酒后驾驶机动车丶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丶破坏肇事现场丶致伤不救而致死…等情节恶劣的肇事行为,无论任何人都不会谅解这种置法律法规不顾丶无视他人生命的漠视行为都不会原谅。
二,怎么办?依我之见一一肇事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检察环节真诚认罪悔罪丶(人死不能复生)并在开庭前积极全额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争取求得谅解丶在法庭审理时再次认罪悔罪真诚忏悔,真情总能打动人心嘛!只要你驾驶机动车虽然全责,但的确是‘’过失‘’造成的即使判刑也可轻判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关于本次故意拿刀伤了人,不给赔偿怎么解决,谁给我点指点和故意伤人不起诉建议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