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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定要给儿子买房吗

匿名 -
父母该不该给子女买房

很多朋友对于父母一定要给儿子买房吗和家长不建议孩子买房子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你相信有父母不爱子女的吗
  2. 父母一定要给儿子买房吗
  3. 父母用子女的名义贷款买房,大家怎么看
  4. 农村宅基地房屋能不能买法律后果如何

你相信有父母不爱子女的吗

我是绝对相信的,一些吸毒人员只有爱钱,儿女吃饭穿衣从来不管不问,还有一些父母只顾自已吃喝玩乐,连自已儿女上几年级都不知道,全由爷爷奶奶照管。还有生了小孩就卖掉你说她爱儿女吗!

父母一定要给儿子买房吗

感谢邀请!关于父母给孩子买房这件事,在我们中国来说是比较普遍的。但我认为父母没有义务要给孩子买房,父母的义务是养育子女,教育子女长大成人。只是我国大部分的父母基本上会给孩子买房,这样就让大家都觉得这是父母的义务了。我国大部分父母会给孩子买房或者给予一定的帮助,是因为自己孩子你20多岁刚毕业出来,这时的工资也不是很高,但我国房价普遍太高,光靠自己的能力是很难买上房的。年轻人又面临结婚等问题,房子就成为急需。父母也比较着急,想孩子早点成家,这时父母就会想拿出自己的积蓄或者借也要帮自己孩子买房。父母没有给孩子买房的义务,只是在中国大部分父母的带领下,从众而已。从而就催生了父母一定要给孩子买房的这种行为。虽然没有义务要买,但是中国的父母已经形成了给孩子买房的意识,谁的父母都不希望孩子比别人条件差。

父母用子女的名义贷款买房,大家怎么看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可能有以下三个原因:

1、父母名下有房,再买属于二套,以子女名义买房,就省了税收。

2、可以规避以后过户的手续和税费。父母买房也都是为了孩子,如果以父母名义买房,日后再转让给子女,难免会有繁琐的过户手续,甚至产生各种各样的税费

3、以子女名义买房,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在日后子女结婚时,也依然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宅基地房屋能不能买法律后果如何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参加会议。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国家机关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应邀列席会议。

其中会议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案件问题,形成以下意见:

一、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

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

比如:浙江义乌就出台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等共9项宅基地改革实施细则。

因此,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一定要看试点地区还是非试点地区!!!

二、在涉及农村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利润分配等合同权利的,应提供政府部门关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计划及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等要求的审批文件或者证明。未提供上述手续或者虽提供了上述手续,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土地性质仍未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应按无效处理。

注意:尤其是在征地拆迁时,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无效,但是作为买受人可以分得部分拆迁补偿款。而在上海,根据沪高法民—[2004]4号文,虽然合同无效,但买受人可以分得70%的拆迁补偿款!!!

附:沪高法民—[2004]4号文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

农村宅基地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第一、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第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效力暂不表态,实际处理中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护稳定的原则,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对此类案件进行处理时,亦区分不同情况:

第一、按上述第三种情况处理的,双方当事人应各自返还房屋及购房款。

第二、按上述第四种情况处理的,如果系争房屋已经拆迁或者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应在扣除购房人的购房款后,充分考虑购房人重新购房的合理支出,由购房人与出卖人按比例取得补偿款,其分割比例一般可以考虑在7:3左右。

OK,关于父母一定要给儿子买房吗和家长不建议孩子买房子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父母就应该给儿子买房,这是义务 这种道德绑架坑了多少家庭

标签:# 一定要# 我的# 买房# 儿子#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