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打官司选择聘请老律师就一定好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不建议离婚的离婚律师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打官司选择聘请老律师就一定好吗和不建议离婚的离婚律师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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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最高的是哪个职业,为什么
两地分居太久!常年不在家。这种职业有很多你们别不信就像楼上说的一些职业:已婚在部队的军人,长途司机,海上船员,海外工作的人,特别是做足浴按摩的人还有一些常年不回家的人,两人不在一起,分居太久等等之类的!这些都会导致离婚。其实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尴尬,你不应该问什么职业的人离婚率最高。这很幼稚!现在这个社会离婚率最高的就是80-90后!你别不信百分百是这样的,我身边的朋友结婚很早基本上都是离婚再婚的,因为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把婚姻当做儿戏!别人说结婚前是磨合期,这段日子是最难熬的!争争吵吵很难避免,只要没有暴力倾向和打架都好说。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且行且珍惜。祝大家幸福快乐!??
离婚案一定要请律师吗
有人说,离婚的两个人这么熟悉,竟然要通过一个外人来解决离婚问题。对,给你设套的往往就是最了解你的那个人,因为离了婚,你们也许就是路人,甚至是仇人。
婚后几年从不知道丈夫名下另有隐匿的住房,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被丈夫设下埋伏,条款约定“双方均知悉全部家庭财产情况,各自名下的房产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张女士再想向法院申请要求重新分割丈夫隐匿的房产,已经非常困难,因为张女士很难证明自己并不知道这套房产。
还有人认为,离婚协议的模板铺天盖地,下载即可,何必找律师?
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上流行的一句话“现在京沪深结个婚,相当于上千万级别的企业并购,居然没有任何的尽职调查。”同样,于律师感言:“京沪深离个婚,相当于上千万级别的企业解体,居然有很多人依靠网上的免费法律文件”!
一位女委托人和她的前夫都是某圈内的名人。因老公有第三者,他们在一年前协议离婚,她当时没有请律师,在网上随便找了个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后办理了离婚登记。
但是,协议有很大的漏洞,他们离婚协议的第一条写明,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每年按照女儿在美国的实际学费和开销支付抚养费。这句含糊的条款留下了巨大隐患。婚一离完,男方像松绑的野马,快乐奔向大草原,哪还想着女儿的事情。女儿在美国的实际开销巨大(10万美元上下),女方为了证明女儿的学费及女儿的生活费煞费苦心,又因男方扑向小三的怀抱愤恨不已,只好求助于我们律所,希望我帮她用谈判加诉讼的方法,进一步细化离婚协议内容。
我们用七八个月软硬兼施的谈判和诉讼,终于使她老公同意了我们的协议细化变更方案。委托人当年节约了离婚协议的律师费,却额外付出了高昂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有人说,我们公司有法律顾问,有什么问题问问他就可以了。
许总和前妻的案例,生动展现了不找律师,哪怕找的不是婚姻律师,可能带来的损失。
前几天,余晴带了全家五口一起来的律所,余晴说,她男朋友一天不解决和前妻的纠葛,她就没法踏踏实实跟他结婚出国。
余晴的男朋友许总,有个前妻,两个人在三年前离婚了。当时许总为了尽快结束婚姻,这婚离的非常草率,不仅没请律师,而且他前妻随便提出的什么条件他都答应了。开庭当天,两人先在开庭前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约定许总给前妻500万赔偿金,儿子抚养权归许总。同时,孩子14岁以前必须在北京抚养,否则付前妻违约金200万元;并且约定,许总不能将儿子带到国外抚养,若违约,许总还要另给前妻违约金200万。到了开庭时,双方没有提及所签署的这份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仅写明许总支付500万的赔偿金,儿子抚养权归许总。
之后的两年中,许总认识了余晴,许总最近打算带余晴一起出国生活,同时带儿子一起去国外读书,前妻大闹不已,要求根据《离婚协议书》,由许总赔偿400万违约金。这让许总大为头疼,觉得给呢又冤得慌,不给呢自己又是签了字的协议,许总问了在自己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建议许总跟前妻讨价还价,少给点违约金。余晴不放心,知道我是婚姻法律师,特地来请教我。
我告诉他们,这400万违约金压根就不用给!余晴你们可以随时出国。
因为,离婚协议签署后,没有到民政局去登记离婚的,就失去了离婚协议的效力。他们既然选择了法律离婚的方式,前面的离婚协议就失效了。退一步讲,即便他们的离婚协议有效,也会因为条款上严格限制了一方的抚养权行使,而归于无效。许总的抚养权,不应受时间、地点的影响,想几岁带走儿子、想带到什么地方抚养都可以。
余晴全家千恩万谢地走出律所,边走边感慨着“还是专业的律师啊!让咱们全家忧心了一个月的事情,几句话就解决了”。
为什么离婚的问题许总给公司法律顾问打个电话,却与我得出的结论不一样呢?试问,如果是我当法律顾问,不收费给股东个人进行法律咨询,能上心吗?一般律师可能连协议内容也不看,协议签订的时间也不过问,在电话里就随便就说出自己的意见。
最关键的是,公司法律顾问,熟知婚姻法吗?所谓术业有专攻,如果随便找那个大夫都能看好专业的病的话,医院就不用分那么多科室了。这就像是明明得了严重的妇科肿瘤,却找了一个体检中心的大夫免费给诊断,当然不要指望人家进行什么深入细致的研究了。
很多客户在离婚案件中请律师,只是不想与对方面对面。
我的这个客户,和老公刚结婚一年多时间,就婚后是否买房、谁家里出钱的问题,产生了非常大的分歧,本来婚后感情不深,离婚变得势在必行。问她找我代理的原因,委托人说“我除了去法庭是逼不得已,剩下不想再多看他一眼,也不想跟他沟通,又有公司股权的问题要处理,所以于律师您就全权代理了吧。”我用半年多帮她处理了财产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前后只需她出面两次。
离婚律师的作用有时候还不只限于法律,人们在离婚这个阶段,需要有强有力的依靠,该有人始终站在保护自己的立场上。
这位客户是一个舞蹈老师,有一对非常可爱的双胞胎女儿,但嫁给的是一位爱家暴的男士,两三年下来,她已身心疲惫,自信心随着婚姻丧失殆尽,不好的婚姻常让人怀疑是自己不值得爱。终于有一天,她走进律所,下定决心离婚。跟她相处久了,我有一次对她说,你个性很好,值得拥有幸福,你要相信你自己。帮她办完案件后,我拥抱她并祝福她。前些天她给我介绍客户,最后不忘发信息说,于律师你是我的恩人,你当时的话对我是最大的鼓舞,我现在过的不错,至今谢谢您。
离婚时图便宜不请律师,造成后患的案件屡见不鲜。
离婚案件中请的律师,可能帮您挽回了非常大的损失,可能帮您分担了非常重的压力,可能为您化解了非常大的矛盾,可能给您节约了非常多的时间,总之这费用定是物有所值的。
罗翔这种专门讲课的律师,真正打官司的水平怎么样
我来回答一下。
先介绍一下背景,我是0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被随机分配到刑事司法学院,也就是罗老师所在的学院,罗老师也是那一年来法大教书,所以我是他的第一届本科生。法大和其他学校一样,实行选课制度,比如刑法学这门课,有七位老师,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哪位老师的课,但是每位老师的名额有限,所以,名气较大的老师还没等你打开选课系统就已经满员(选课系统非常考验网速)。我为什么选了罗老师这样一名初出茅庐的新老师,就是懒得和别人去争,选课结束前悠哉悠哉报了名。等到正式上课,果不其然,150人的教室,也就坐了三分之一吧。但是,你们现在听到的张三的案例,我在05年就听了一遍了,那时候我就认定,罗老师必火,第二学年,他的选课学生就开始井喷。罗老师不是仅仅讲课幽默,还有就是专业特别扎实,确实能让你一下子抓住立法者的本意和立法价值,也就是“为什么刑法要这样规定”。还有一点我比较了解罗老师的原因,是因为我下铺是他的助理。
回答正题,为什么我认为罗老师打官司水平整体上是优于一般律师的。大家知道,法庭上的法官也是人,人与人之间对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随便拎出刑法里的一条法条,让十个人来理解表述以及适用,最终结果可能会有很多种。比如强J罪中的强J,怎么理解?怎么样才算是强J行为成立,罗老师的一篇论文就是探讨了这个问题,每个人会有不同理解,普通人认为,男的进入女的就算,也有的认为只要碰到就算。那么,到底标准在哪,我告诉你,在立法者那里。那么,立法者又是谁,全国人大,没错,但是,作为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的罗翔,包括以前的院长曲新久,都是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所以他们对立法本意的认识是最详尽彻底的。而各层级法官呢,他们需要参加立法部门组织的培训,去领会立法本意,然后才去法庭上适用。所以,在真正打官司的时候,罗翔等本领域掌握立法精髓的律师去打官司,在对法条解释上具有先天优势,甚至比法官还权威,当然,这种先天优势更加反映了立法本意,能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说有了先天优势就可以无法无天。题主所谓打官司的水平在刑法领域没有输赢的概念,而是对被告人的充分的尽其所能的保护。所以,罗老师的打官司水平在一般律师之上也就顺理成章了。
打官司选择聘请老律师就一定好吗
当然聘请到有责任心,有能力的,正义的律师,当然非常好了,但我聘请到的律师,看到的律师,都是一些可悲的律师。我举例说明吧,我个人的真实情况,1.本人离婚聘请了律师,律师帮我起诉了三次,钱也收三次,每次不低于3000,由于律师递交的证据不足,都在庭外和解,没判离。最后一次是我交了90元给法院起诉,拿出婚姻破裂的证据,法院才判离的。2.参加群众打小偷死亡的刑事案件,在看守所里,被盗窃的同案出钱给我聘请的律师我没要,不要的原因有,如果要了同案聘请的律师,这个律师肯定会为是同案服务,而不是真正为我辩护,他们的证据就好出现串通让我帮同案抵罪,所以就出现法庭上我一个人辩护,最后那几个律师原形毕露,在法庭上真的胡乱陷害我,说我是这个案子打小偷最严重才导致死亡的,还好在法庭上公诉员公正,他们用事实还原案件真相,退庭的时候公诉员采纳宣读了我个人写的那份材料,要求判我3年以下或者缓刑,同案的他们都有律师,却公诉在十年以上判刑。3.最后一个案子是岳父在别人家误喝农药死亡。我交钱聘请了律师,那个律师才坑,总是我们追他去调查一下,他才动一下,什么事情都按照我们夫妻思路走,当时我很生气,投诉司法局后,他才主动去走访案件。好像这个律师还没我们自己懂法律程序一样,所以说,聘请没责任的律师,就不要浪费你的银子。希望大家需要聘请律师慎重考虑。引以为戒,别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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