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我的案件证据都有,律师在一二审都输了,我律师才让把证据交河南省高级法院,怎么办,律师不建议二审的案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二审中的劳荣枝、是面对死亡恐惧的垂死挣扎,还是另有隐情
- 我的案件证据都有,律师在一二审都输了,我律师才让把证据交河南省高级法院,怎么办
- 二审律师收到被上诉人委托书后,不尽快写答辩状怎么办
- 河南打师案的常某一审时请律师帮了个倒忙,二审该不该再请律师
二审中的劳荣枝、是面对死亡恐惧的垂死挣扎,还是另有隐情
劳荣枝涉嫌抢劫罪、绑架罪、故意杀人罪二审昨天和今天开庭。看了媒体报道的一些庭审情况,劳荣枝似乎有点不配合,有点强硬。
检方问“逃亡到重庆时租房是否住在一起”,
劳荣枝反问:“不住一起难道租两套房吗?”
检方问“为什么要把ktv里任何事都向法子英汇报”,
劳荣枝反问:“我怎么知道,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检方询问“你们去这些地方干什么”,
劳荣枝说“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检方询问“你说被法子英控制,为何还一起去这么多地方游玩”,
劳荣枝称“我当时心情像行尸走肉,是被他安排。我还想去华盛顿呢,我能去得了么?”
劳荣枝在庭审中多次表示,不屑于抢劫获得财物,“是我做的我都认,我不允许法律被亵渎”。
就媒体报道来看,劳荣枝在二审的庭审表现跟一审相差较大。特别是媒体披露出来的法庭询问环节,劳荣枝在态度方面确实不是很配合。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们也不得而知。
但案件事实就两种,一种是劳荣枝真的做了,但拒不承认;另一种则是劳荣枝所述属实,自己是被冤枉的。但就劳荣枝来说,她现在已经是最坏的结果。因为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这已经是最严重的刑罚,是最坏的结果。二审最坏的结果,其实也就是维持原判。一旦二审维持原判,想要改变就只能在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不想死是正常的表现。但凡有机会,就必须要为自己争取。我们没有看过完整的案卷,但这些事件发生在1996至1999年期间,证据是否充分,取证是否规范合法等等可能也都是一些争议的内容。
我的案件证据都有,律师在一二审都输了,我律师才让把证据交河南省高级法院,怎么办
回1600647从你讲得情况看,你已经被律师套路了。这种情况经常是,一审时你的律师已经被暗示或同被告告方已经有勾结,同法官也有默契,你或已被法院背后实力人物钦定,要你必须败诉。因为,一般情况主审都有司法经验,下传票之前法官已提前对双方纠纷、证据材料、律师情况熟还是不熟,一般都了解透,也能根据审判经验对谁能胜诉心中基本有数。
后来判决出乎自己预料,不服的当事人都会有直觉感觉这里有问题。但你的律师在实际诉讼过程已经把调证和证据等材料已经对你保密了,没有对你彻底告诉过你,他背叛你的手法,是一种同有关方属于意识形态层面,绝不会让你知道,你也看不出来,甚至还对他掏心掏肺讲私房话。你如果私下讲过不能让对方知道的东西,现在对方已经知道了,法官也已经知道,然后一审判决书把这些东西作为主要判你败诉的理由,把对你有利的证据以对方当事人的口气写在判决书里驳斥你,歪曲你。你一审败诉,判决书是司法文书,是一种特殊证据。如果法官违法判决书是证据。如果一审判你败诉,法官编辑的判决书绝对能自圆其说。二审也不会改判。二审肯定同一审法官沟通了解,然后把你的上诉状提出的不服一审判决的几点或很明显错误或很明显瑕疵,二审不会替你重新审查的,因他们是同行业同事关系,二审会毫不犹疑同一审法官沟通后,替一审判决补漏。使二审判决在一审基础上编辑的更完美维持,让你继续败诉。这种情况一般都有内奸。一般这种应胜诉的但败了,一般情况你的律师就是内奸,战争中的叛徒。何以见得?你要仔细回顾庭审等活动过程,有没有自己曾怀疑的地方。你要用自己的头脑仔细研究判决书的内容,首先看,判决书上纠纷前提是否符合你起诉的本意。还是被偷换了纠纷概念。如换了,适用法律和法律后果大不一样,像头条转发的王成忠枉法裁判案,如那样对事实认定也是不利于你的,你的证据和起诉初衷也背离。
巧妙把你的有力证据隐瞒了。再有,你能否了解你的证据是否已经全部在案卷里了,自己有没有感觉不正常的地方,你应当亲眼看到法官出具的收条。证明你证据等材料法院已经收到。如果希望高院再审,再审是监督审,你应当在一审二审中回想有没有法官违法行为,故意认定事实错误故意隐瞒事实等违法因素。你只要不迷信任何人,有胆略心细,才可能发现一审二审问题,败诉原因是什么,用几天时间分析判决书。逐字逐段分析,是否符合你从你证据源头出发的逻辑性。不合逻辑就要质疑判决书,因为判决书后面是法官本质行为的外化。如果到了再审再交新证据,早干什么了?一般的律师不愿得罪法官,看法官对案件的流露倾向行事。许多律师和一些法官在庭审中利用司法权寻租,发现比较难,他们通过你的律师对你已经掌握,对方当事人或法官他们知已知彼,而你对许多情况都是律师出头,并且对你保密。
二审律师收到被上诉人委托书后,不尽快写答辩状怎么办
【不必担心律师会“出卖”自己,当事人做好与律师的协作配合】
谢谢邀请!此问答中的“二审律师在收到被上诉人委托书后,不尽快写答辩状怎么办”问题,在我看来,“尽快”一词或许只是委托人的一种情绪或错觉,律师只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向法庭递交答辩状就可以了,至于随后的辩护,还要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需要委托人和当事人的充分配合。借助此问题,我在此想给网友们分享一下委托人和当事人与律师的配合问题。
当事人有义务如实全面地告诉律师一切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及调查线索作为当事人,最了解所要打的官司的一切有关事实,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还要做好与律师的协助和配合,才能保证律师辩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当事人有义务如实、全面地告诉律师自己委托事项的一切事实,并提供已经掌握的相关证据及调查线索。
当事人要把对自己不利的因素也如实告诉律师,这是与律师协作配合的前提律师只有了解了案件全部事实后,才能在事实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辩护工作。但在实际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只告诉律师那些对自己有利的细节,而故意隐瞒一些事实,这样做其实对当事人自己很不利,因为这些细节或许对方当事人已掌握,对方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在一旦辩护中适时抛出,就会让当事人聘请的律师非常被动。所以,把所有的细节,包括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如实告诉自己的律师。
不要担心律师知道了自己的一些隐私,律师对当事人隐私有保密的义务律师的职业主要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谋取利益,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对知道的当事人的一些隐私都不会说出来,这是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由此可知,不要担心律师因此知道了自己的一些隐私,一般情况下,律师都有保守当事人秘密的法定义务。
河南打师案的常某一审时请律师帮了个倒忙,二审该不该再请律师
这个案例给老师群体和学生群体都敲响了警钟。
教师群体,一直以来多地都会发生这样的老师打学生的或者体罚学生的事情。一直有些老师觉得习以为常,所谓的为学生好或者他太笨不教训不行,这些都是不对的。国家有明确规定要求,教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
学生群体,老师教训自己固然不对。但是以暴制暴是应该被抵制的,不好的事情小时候哭一哭或者跟同学聊聊自己的委屈会好些。
经过件事给老师启发就是改变新的教育手段方法,让自己的园丁形象更光辉。学生尊师重道的传统不可以丢,不喜欢你就不理睬他都行,千万不要做出过激行为。
支持他继续寻求律师的帮助,任何人都有权利为自己辩解,相信律师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为其请罪!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