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朝鲜的冷知识的一些知识点,和关于朝鲜战争的冷知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什么是指国家为了进行战争而征集公民的措施
(兵员动员)是指国家为进行战争而征集或招募适龄公民到军队服现役所采取的措施。
兵员动员,是指国家在战争和其他紧急情况下,根据需要所进行的征募兵员、扩充军.队的活动。通常采取征召预备役人员入伍、预备役部队调服现役,以及地方部.队和民兵武装成建制升级、现役军人停止休假和退役等一系列措施。其核心是使全部或部分预备役人员转服现役,将兵员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
战争权利法案,详情
1973年美国国会提出限制总统对外出兵作战的权利的《战争权利法案》PowerOfWarResolution。其主内容是:当美国收到攻击或者受到严重威胁时,总统决定向外国派遣军队前必须要得到国会的授权。《战争权利法案》要求总统在出兵前的48小时内必须通知国会,法案还禁止没经国会授权在国外驻扎军队60天以上,到期时需要在30天内撤离。根据美国宪法,国会的提案成为法律最后必须由美国总统签署才行。当时的总统尼克松行使了总统否决权。一个法案在国会通过只要超过半数票就可以,但是国会要推翻总统的否决得分别在众议院和参议员获得三分之二的支持。一般来说总统不会轻易行使否决权,一旦总统否决了提案,很难被参、众两院推翻,因为都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是很难的。不过这次《战争权利法案》最终还是被参、众两院超过三分之二的票在推翻尼克松总统的否决之后通过,于1973年11月7日成为法律。理查德·尼克松《战争权利法案》的意义在于解决了长期以来在战争问题上的各方势力在决定权上含糊不清的问题。美国总统在国外事务上的权力远大于在国内事物上的权力。因为对外事务基本上代表了整个国家的利益,不像国内事务利益分得那么清楚。另外对外军事行动的突然性和保密性使得总统没有时间等待国会漫长的讨论。但是经过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立法者担心总统的特殊权利会背失去国会的监督。事实上宪法确定只有国会才有权利宣战但是实际上美国许多对外作战行动都没有经过国会。自从《战争权利法案》成为法律以来,美国的多次军事行动都依照此项法律,比如国会行使《战争权利法案》让参加多国部队的美军海军陆战队在黎巴嫩驻扎18个月,授权美军出兵干涉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克林顿任总统时的1993年11月9日,国会根据《战争权利法案》的部分条款命令美军必须在1994年3月31前撤出索马里。后来的出兵南斯拉夫-波士尼亚-科索沃和布什时期在遭受2001年恐怖袭击后出兵伊拉克都是依照了《战争权利法案》。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