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房产继承专家建议怎么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房产人去世了,怎么继承房屋到什么部门办理继承房屋和需要什么手续
- 男方婚前父母买的房子,死后房子该怎继承房产本上该写谁的名字
- 房产共有人去世,必须办理继承吗有何依据
- 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房产人去世了,怎么继承房屋到什么部门办理继承房屋和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办理继承房屋手续的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节约了许多费用。
三、需要的手续是这样的。
(一)遗嘱继承的。
带好不动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未经公证的遗嘱。登记人员由于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那这和办理法定继承提供的手续就一样了。
(二)法定继承
带好不动产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这些材料。比如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局的死亡证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等。死亡年代久远的,也可以由村居委出具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明,出生证等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如果办好了继承权公证的,或通过法院解决继承权纠纷的。那就只要带好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证,继承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登记了。
男方婚前父母买的房子,死后房子该怎继承房产本上该写谁的名字
男方婚前父母买的房子,死后房子该怎继承?房产本上该写谁的名字?
这个问题从法律上看有二个情况,一个是可以写父母共同的名字或者是父母其中一方的名字,第二种是写男方的名字。下面分别分析:
一、如果男方父母共同的名字或者是父母其中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子一般认为属于男方父母婚后的共有财产,不准确的理解为男方父、母各有一半。
按照我国婚姻法、继承法还有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父母一方去世且无遗嘱继承的话,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死亡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其享有的份额是相同的。
其中对男方最有利的情况为:如果去世人无父母,男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该房子的分配份额(包括继承份额)为:男方父母中未死亡一方75%份额(50%为婚后共同财产部分,25%为继承部分);男方占有25%份额(均为继承部分)。
其中对男方最不利的情况:如果男方的父母中的一个去世,去世人的父母还建在,男方不是独生子女还有兄弟姐妹的话(假设有一个兄弟姐妹),那么该房子的分配份额(包括继承份额)为:去世人的父和母占有房子的20%(去世人占有50%份额,其父和母享有该份额的40%,两者相乘可得);去世人的配偶享有房子的60%(50%为婚后共同财产部分,10%为继承部分);男方与其兄弟姐妹各占有10%(均为继承所得)。
二、如果房子写男方的名字
该情况的法律性质是,其父母对于男方单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男方单独所有。无论男方父母是否死亡,都不影响该情况。男女双方以后结婚的话,也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与女方无关。
但是,如果是男方自身去世的话,男方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平分该房子。
最后,说法律建议:
如果男方为独生子女的话,而且男方父母的父母已经去世或者子女不多,那么写男方父母的名字对于男方利益有利,写男方的名字也可。
如果男方非独生子女的话,那么写男方的名字比较妥当
房产共有人去世,必须办理继承吗有何依据
您好!房产共有人去世后,必须办理继承,而且要尽快办理继承手续。否则可能造成继承份额分散至多人、继承手续复杂、无法进行后续的房产处置等不良后果。
下面将通过解释为什么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
第一,相关法条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5条规定: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物权法》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关于继承权和物权的内容区别。
继承权:包括继承权的接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等权利。拥有继承权并不能保证对房产的后续处分、租赁的权利。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品的权利。
所以只拥有对财产的继承权(仅进行继承权公证),并不能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品的权利;只有拥有产权(过户)之后,才能真正合法处置物品。
第二,不及时继承过户有什么后果?不存在“自然继承”这一说法,也就是说,毕竟经过“继承+过户”这两个步骤才能算“继承人真正拥有房产”。那如过不及时继承过户有什么后果呢?
1、无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
1)法律规定上,房子没有继承过户,就不能说拥有对其的所有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无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
2)实际操作中,如果想要卖房子(有多个共有人,并且是“共同共有”的登记状态),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已经去世了,就不可能达成买卖情况。做以下提示:
并不是所有共有人都会在房本中登记,特别是当配偶是共有人时,配偶的名字并不一定会在房本上显示。但只要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在没有其他说明的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另外一个人也自动称为共有人。
在部分审查不是很严格的不动产交易中心,可能只会针对房本上显示的共有人审查,核实是否对买卖房屋达成一致意见;而对于其他未在房本中提及的共有人,不再审查。当然,这种“隐瞒共有人”的空子不建议钻,一旦未来被隐瞒的共有人对购买行为提出异议,最差也需要按照拥有份额补偿其卖房款;如果存在恶意隐瞒、转移财产、低价贱卖的情况,甚至会有更多的处罚。
如果房子是多个共有人按份共有的情况,且共有人中有人已经去世,某一在世的共有人想卖自己拥有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即使不继承过户,也可以就自己拥有的份额进行买卖。
案例:A与B是某一房产的按份共有人:A拥有40%的产权,B拥有60%的份额,两人的份额均在房本中体现。A已去世,但他所有的份额并没有完成继承过户手续;B仍在世,想把自己拥有的60%份额卖给C,这种房产份额的交易并不需要征得A的同意,所以即使A已经去世没有办理继承,也是可以合法地完成交易的。
3)实际操作中,如果想要出租房子。同样,如果委托房产中介进行房屋出租,中介也会要求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另外,所获的收益也必须按照房产份额进行分配。而因为其中一个共有人已经过世,而他原有用的份额并没有通过继承过户的方式,确权分配到继承人手中;所对应的产权分配是不明晰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私自获得了所有的租金收益,其他继承人也有权让私吞租金一方返还租金。
同理,房屋的抵押、使用也都是不被允许的。
2、继承份额逐步分散至多人、继承手续复杂;导致财产外流,甚至自己的份额也无法继承
在没有办理继承过户的情况下,随着继承人的死亡,财产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不断分散出去,导致部分继承权分散到亲属关系较远的人身上,比如“七大姑八大姨”;通常也因为这些人亲属关系较远,不太可能顾及情理,放弃继承权、放弃财产;而导致财产外流。这种转移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不继承过户,就是一代代得传下去。
转继承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下图将就“转继承”做详细介绍:
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些“七大姑八大姨”愿意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也因为他们是继承人之一,就需要他们配合完成继承手续,开具对应的繁琐的材料;如果他们不愿意配合、或者无法按规定开具特定材料,就会导致无法完成继承手续,导致连自己的份额都无法继承。
所以这里强烈建议,在发生继承后,尽早完成继承。保证将继承人范围控制在较少、较亲近的亲属之间,这样继承过程比较好协调,手续也会比较简单,不容易产生纠纷。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她凭什么要签字,免费给你呢,你真想要,你可以给她钱,从她手上买啊。
生活中,尤其是一些重男轻女的地方,总是会以为,女儿嫁出去就不享有继承权,父母的一切都自然而然归儿子所有。
但是法律上,继承权儿女是平等的,同样赡养的义务也是。
别给我说什么,不公平啊,父母一直都是儿子在生活啊,比如题目中,这种,我父母一直都和我生活,凭什么就女儿还有继承权呢?
来,我们理下几个概念
第一,一起生活,就代表你在照顾你父母吗?说不定是父母当保姆居多
得了吧,生活中,我看了太多,儿子做啃老族,把父母当免费保姆使唤,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你伺候你父母,还是你父母免费一天到晚做家务,洗衣服,带孩子?我相信后者居多吧。
我生活中,这样的比比皆是,还不是个例。
第二,没一起生活,就代表对方没赡养父母吗?
女儿平时逢年过节没有给自己父母买东西吗,父母生病的时候,平时需要钱的时候,做儿子的有没有拍拍胸部的说,女儿嫁出去的不用管,一切生病花钱,需要用钱时候我一个人出就是了。
没有吧,据我所知,还是出大事,要花钱的时候都一起在给吧。
第三,谁照顾多少,只和比例有关,并不剥夺继承权
能够直接影响继承权的,只有遗嘱,或者提前过户。
如果没有,只要子女没有虐待老人等这些恶劣行为,继承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多少的情况,有一定的倾斜,但是并不会完全剥夺继承权。
在此,也提醒,如果为了避免自己以后子女出现这样的局面,父母可以考虑提前遗嘱,或者赠送形式来过户都行。
另外做子女的可能也更多应该考虑下孝顺两个字,我身边有老人还真子女提议也不会提前过户,为什么呢,怕得了房子就把自己赶出去了。你说悲哀不悲哀。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和房产继承专家建议怎么写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