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事业单位以没岗位为由不续聘合理吗,不建议聘用的意思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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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刑事案件不建议请律师
刑事案件请不请律师也要视情况决定:
一是看案情,要是案情比较明白,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觉得请律师费钱,就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了,等法律援助好了;
二是看经济能力,经济能力允许,不管如何,请一个相对专业、靠谱的律师介入,总是对犯罪嫌疑人有所帮助。
请律师跟找医生看病有相同之处,一是要找对科室,二是要花钱,这样的效果总是比身体不舒服挺着或看错了科室要好些。
社会聘用人员是什么意思
1:社会聘用人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人手不足和一些普通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的工作人员。
2:改革开放以来打破终身制,公务单位在些简单和临时工作的人员不在是公务员身份而临时聘用人员作为补充。
3:因为公务员的竞争和素质要求高,但是单位也有些简单且专业性不强的岗位,所以出现了社会聘用人员的现状。
乡镇事业编为什么不签聘用合同呢
2014年之后,我国的事业单位全面推广公开招聘制度、聘用制度,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都要订立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就应该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了。
但是,有两种情况是不必或者不一定签订聘用合同的。
第一种,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参公人员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而是适用于《公务员法》,自然不用订立聘用合同,而是试用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如果你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参公人员,自然没有必要订立聘用合同。
第二种,是部分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我国虽然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但是,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仍旧未达到100%。根据官方口径,截止2019年底,聘用合同签订率才超过96%,仍有接近4%的工作人员未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上划到县直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订立了聘用合同,而乡镇的未订立了聘用合同,我个人猜测有以下几种原因:
第一,人事工作人员未积极落实。
事实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形式大于实质,有些部门的人事工作人员效率高,入职前就订立了聘用合同;有些部门的人事工作人员效率低,入职半年都未必与新进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二,历史原因。
有些地区有些事业单位因为种种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三,机构改革的原因。
乡镇属于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没有事业编制。只有乡镇下属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才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但是,2018年机构改革之后,乡镇下属的事业单位变动很大,很多事业单位撤销,重新组建为新的事业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聘用合同的签订手续可能就一拖再拖。
第四,编制本身的原因。
签订聘用合同的前提是编制已经落实到位,如果入编手续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完成,聘用合同也就没有订立的必要。
所以,你真正应该关心的是自己的入编手续是否已经完成,是否能在编办系统中查询到个人信息。如果编制已经落实,聘用合同拖一拖影响不大;如果编制没有落实,你就不算是体制内的一员,影响非常大。
综上所述,建议你与单位的人事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聘用合同没有订立的原因,才能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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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以没岗位为由不续聘合理吗
对于你这个问题,小编理解有三点:1、你晋升某个职称,单位没有聘用;2、你已经晋升聘用到某个职称,但是现在单位不再续聘;3、合同到期,单位有辞退你的意思
下面直接分析:
晋升某个职称,单位不聘用这个确实是存在的,并且是合理的,单位层级越高,出现的几率越大。
比如你在市级直属部门,你今年晋升职称副高,并且相关部门评选已经通过了。但是你们单位副高岗位只有3个名额,且已经被人占用了。
这个时候,单位组织部门是有权利不聘用你的,你也只能是继续呆在中级职称,拿着中级职称的工资。
你唯一的办法是等,熬到前面的3个人中的一个退休了,空出一个名额了,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晋升了,最好是前面没有人在等着,不然你还是要等,论资排辈很重要。(这里不涉及人脉关系问题)
晋升到某个职称,单位不再聘用很多人会说,已经晋升到副高,单位还能聘用后不再聘用?这个确实是不可能的,但是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小编举个例子说明下。
小张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服务窗口是农科站。经过10多年熬资历,终于聘用为副高职称。
这里说下,基层是不卡各种职称的数量的,到时间就聘用(也许各地不一样吧,小编这边有文件,基层不卡专技岗的岗位数量)。
小张表现非常好,被区农业局看中,上调到区级农业局。但是农业局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只有3个名额(不要纠结具体名额了),这个时候小张就无法聘用副高职称,只能降低为中级职称,如果中级职称也没有,那就要降级为初级职称(如果是被水务局看中,专业不对口,瞬间变成初职)。
合同到期,不再聘用说实话,小编比较年轻,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比较事业编也算是体制内的,也算是“铁饭碗”了,不应该存在你说的不再聘用的说法。
首先,现在的你是有岗位的,不存在没有岗位的说法,如果给了别人,那么别人的岗位可以调节给你。
如果别人是新人,那就是违规招聘了,不过也不可能,因为上级组织部门是按照编制招人的,违规招聘还是比较少的。
其次,你原先的岗位就是属于你的,领导无权剥掉你的岗位,即使剥掉也必须调剂一个岗位给你。建议直接咨询组织部门,或者上级人社部门的事业单位人事科。
最后,如果快要到期了,申请提前退休也是可以的。
特别说明下,这个小编经验不多,但是也明显感觉是不合理的。建议找单位组织部门、上级人社部门是不会错的,闹大了直接请求纪委调查原因也是可以的,毕竟已经准备辞退了,也就不存在什么彼此面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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